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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3-11
2020-03-11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贵州公示新版民营经济改革发展“26条”

作者: 【记者王松贵州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924
    推动民营企业创新转型发展,引导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从七个方面拟定的最新版贵州支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26条”实施意见日前已进入公示阶段,待征求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后颁布实施。
    记者注意到,这份由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代为拟定的《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其核心旨在于着力破解制约贵州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进入快车道营造良好环境。
    《实施意见》明确,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实行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其中,推进油气资源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修订《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尽快出台《贵州省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办法》;向民营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应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等条款,引人注目。
    此外,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体系,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加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力度。将普惠型中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控制在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为符合上市和挂牌条件的民营企业解决推进上市和挂牌过程中涉及的多方面问题;建立清欠统一信息平台和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行为的惩戒机制,定期开展清欠工作督查等内容,也十分抢眼。
    《实施意见》还提出,持续开展领导干部服务重点项目、服务重点企业行动,用好服务民营企业直通车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聘用一批民营企业家担任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落实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鼓励优秀民营企业家通过选举担任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制定《贵州省建立健全企业家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办法》,建立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商(协)会和企业家问计求策的程序性规范,增强涉企政策科学性规范性协同性。
    接受记者采访的企业家表示,仅2011年3月至今,贵州省委省政府已先后出台了四个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性文件,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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