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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7 第05版: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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靶向施策 青海省多部门全力支持企业复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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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西宁讯】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工商联近日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从稳定用工关系、稳定工资待遇、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出台具体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全力稳定用工关系。复工前,有条件的企业安排职工在家远程办公,不具备条件的优先安排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期;复工后,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对采取隔离或紧急措施的职工,企业不得在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的劳动者。 全力稳定工资待遇。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经协商延期支付,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对疫情感染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等隔离职工,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全力减轻企业负担。通过线上招聘服务、打击恶意哄抬劳动力价格行为等方式帮助企业减少招聘成本;用好用足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费补贴、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企业组织会费、工会防疫专项资金等合理分担企业稳岗成本。(海联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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