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2-10
2020-02-10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复工复产

各地“放大招”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485
上海“28条”新政
    打出抗疫“组合拳”
    日前,《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正式发布。“28条”实实在在的政策举措,直指疫情中上海企业的急难愁问题,打出了“抗疫”的经济组合拳。
    一是企业贷款利率不高于3.9%。缓解资金问题,首先要做减法。二是“真金白银”让利中小企业。在中小微企业急需的金融支持方面,上海将加强融资担保支持。2020年新增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比上年度增加30亿元以上,对新申请中小微企业贷款的融资担保费率降至0.5%/年,并通过多种方式对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予以支持。四是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
深圳“16条”新政惠企减负超600亿
    日前,《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出台。据初步测算,《若干措施》通过减免、补贴、缓缴等各种方式为企业直接减负超600亿元,其中,财政支持超100亿元。
    据悉,深圳此次出台的这16条措施是疫情期间的稳企政策,主要目的帮助企业缓解疫情期间刚性支出压力,让暂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和员工可以安心、专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平稳之后,深圳还将另行出台帮助企业复产扩产、健康发展的专项支持政策。在进一步加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力度方面,《政策措施》提出了加强防疫指引、落实复工条件、统筹做好防护、拓宽招工渠道这4项政策措施。
湖北支持中小微企业 应对疫情影响渡难关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从减轻企业负担、强化金融支持、加大财税支持、加大稳岗支持等四方面入手,出台18项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共渡难关。相关政策即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6个月。
    为降低企业生产成本,1月1号到6月30号,全省工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免收滞纳金,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按销售目录电价中电度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贴,省财政按地方政府实际补贴额的50%给予补助。
山东成立“专班”统筹企业复工复产
    山东省政府决定成立山东省工业经济运行指挥部应急保障工作专班,作为疫情特殊时期统筹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突出问题的战时指挥机构。
    专班通过诉求受理平台等渠道,统筹调度、协调解决企业复产复工遇到的原材料和设备等物资保障(含省际交通)、职工返岗和招工用工、疫情防控物资供应保障、大宗商品物流等困难问题,全力提供各类生产要素支撑,帮助支持企业迅速复工复产,加大马力满负荷生产。
浙江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抓复工复产
    2月9日,浙江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及惠企政策制定等工作。
    会议强调,要在确保疫情可控的前提下,有力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综合施策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在前一段防疫和生活保障相关企业复工的基础上,从2月10日开始,因地因时、分类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在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企业复工应急协调机制,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作为深化“三服务”的主要任务,给企业实打实雪中送炭。要破堵破阻,畅通物流渠道,确保原料运得进来、产品运得出去。要坚持高质高效,积极扩大投资,加强土地、资金、能耗等方面的保障,确保重点项目及时开工、顺利推进。要抢收抢种,抓紧农业生产,夯实经济社会运行的农业基础。
(本报记者杨联民李刚胡嘉莉报道)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