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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1-20
2020-01-20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上海市政协委员、香港中国商会副会长陈亨利建议:

把“夜间经济”打造成“文化集市”

作者: 【记者杨联民上海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931
    发展“夜间经济”这是近年来上海、北京等多个城市的热门话题。针对上海在推进“夜间经济”过程中存在的缺少相应职能部门牵头推进、经营者无法取得正规商铺执照等问题。上海市政协委员、香港中国商会副会长、香港经纬集团副主席兼执行总裁陈亨利向上海市政协十三届三次大会递交提案建议,把“夜间经济”作为市集文化来打造,通过提供配套服务,规范经营、鼓励原创,把“夜间经济”打造成为一座城市“文化集市”。
    这份题为《推动“夜间经济”,提升市集文化的建议》提案表示,“夜间经济”作为都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繁荣程度是一座城市经济开放度、活跃度的重要标志。上海市商务委、市城管执法局等九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上海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本市城管执法系统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围绕“国际范”、“上海味”、“时尚潮”三个特点,打造一批夜生活集聚区,促进上海“晚7点至次日早6点”夜间经济的繁荣发展。
    作为“夜间经济”中重要的一部分——“市集文化”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着“市集文化”作为商业经济发展的新型业态,牵涉到各级职能部门监管,却没有相应职能部门牵头推进;文创类型的商户需要更长时间的市场培养,在较高运营成本压力下,无法坚持自己的特色;“市集文化”的经营场所多以商铺、商业项目公共区域和临时建筑为主,无法取得正规商铺的执照;监管部门因考虑各类安全隐患,在执法上“一刀切”,以罚代管,无形中扼杀了经营者的积极性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该《提案》建议一是在不影响交通、居民、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明确市集集聚区的经营主体、规划其经营范围,给予其周期性营业执照,建立报备制度,明确经营主体相关责任;二是明确政府牵头部门,由其统筹其他职能部门,制定经营场所相应规则和操作模式,引导、协助、监督经营主体和商家经营;三是为创业者提供生存空间和创业平台,各区政府相关部门应提供税收等便利,协助进行品牌孵化。使“市集文化”不断产生新的活力;四是“市集文化”中文创业态的产品是原创性的,需规范其经营场所,建立退赔制度后给予销售,最大限度保留其原创动力;五是利用经营主体在商圈的横向关系,与各区政府职能部门互相学习取经,提升“市集文化”管理能力,优化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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