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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7 第01版: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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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检法为民企发展“撑腰” |
集体研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 |
作者:
■本报记者管弦见习记者兴云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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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尽管室外温度骤降,贵阳市生态国际会议中心A厅内却是温暖如春。此间正在召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贵州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郭瑞民,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李汉宇,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信平,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子友,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德禄等领导悉数到场,听取在座民营企业家和法律界专家的意见建议,研究和商议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和办法。会议由贵州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李岳德主持。 “中央公布了一份关于民营企业的重磅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可以说,这完全是一份为‘自己人’撑腰的文件。不过,制度再好,关键在于落实。这些政策措施能否真正落地,能否真正促进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转化为民营企业的获得感,关键在于抓好落实。”贵州好一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琴这番深有感触的发言引发在座企业家们的共鸣,大家纷纷就如何将《意见》落到实处提出建议。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新的历史时期,给公安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郭瑞民表示,将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自觉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充分履行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职责,规范执法、平等保护、主动服务,扎扎实实做好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各项工作,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李汉宇强调,刚刚出台的《意见》和之前出台的一系列文件,多次强调法治对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在此背景下,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工作面临很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省工商联系统一定要准确把握,不断在加强民营经济法治建设、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方面有新的作为。工商联要充分发挥与公检法共同搭建的协作机制作用,进一步增强参与立法的深度,加大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力度,推动“法治民企”工程,提高法治宣传培训的有效性,健全工作机制,培育工作品牌,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我希望听到企业家说,通过我们的帮助,企业又活了,又壮大了,又赚钱了,又赚大钱了!”傅信平表示,下一步,将不断总结贵州省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方法、措施、措施、经验,探索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新路子,努力提升服务民营经济的精准度和工作实效。在全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上持续发力,在强化正确办案指导思想上持续发力,在讲究办案方式方法上持续发力,在推动民营企业规范管理依法经营上持续发力。 邓德禄表示,下一步贵州省法院将紧紧围绕刚出台的《意见》提出的三大环境建设,特别是法治环境建设,认真总结涉企案件,提升涉企案件审判质效,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甄别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的一些做法和经验,查找差距和不足,补齐短板,进一步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为企业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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