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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12-26
2019-12-26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联主席巨艾提·伊明:

让民企共享政策红利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819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蓬勃发展,主要得益于党中央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基本方略、法律保障、政策支持、深化改革等各方面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推动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不断提升。
    此次,恰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闭幕不久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如此高的规格及时出台《意见》,围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制度化长期稳定发展环境,提出含金量十足的政策措施,再一次体现出党中央立足改革发展,破除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完善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制度框架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党中央一以贯之的坚定不移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战略决心和致力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长期制度保障深刻用意,再一次为我国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营造了更好的环境、培植了更深的沃土。
    对于全区民营经济人士而言,新疆持续保持稳定,稳定红利不断释放的难得时期。此时,《意见》的出台如雨后春风对新疆民营经济发展增添了巨大的活力。我们在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和《意见》的过程中,要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新疆工作总目标紧密结合起来,既要在党中央的鞭策鼓舞下坚定信心增强动力,确保经济高质量发展;又要坚定不移把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责任担当起来,“发展不忘稳定、稳定促进发展”是我们长期积累的宝贵经验,是推动新疆各项事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和深刻把握,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
    我们在全疆民营经济领域开展深入学习《意见》的同时,也要发挥好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力推《意见》落地落实,让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共享国家新一轮促进民营经济改革发展政策措施红利,让他们真正体会到“民营企业家是‘自己人’”,有充分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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