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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11-28
2019-11-28 第06版:六版 【字体】大 |默认 |

陕西首推公司律师试点工作

作者: 【记者刘可西安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934
    近日,根据司法部《公司律师管理办法》,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决定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并向全省区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及商会下达了关于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企业名单由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统一审核确定。
    记者了解到,商会或企业申请颁发公司律师证书,需要具备以下主要条件: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与企业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两年以上,或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司律师。开展试点工作的民营企业应具备规模较大、管理规范、法务机构健全、信用记录良好等条件。
    “落实下发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陕西省是全国首家。试点工作将法律保护关口进一步前移,一方面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另一方面,也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帮助民营企业健全规章制度,加快纠纷解决,从源头做到了防范法律风险和维护合法权益。”陕西省工商联副主席董翔对记者说。
    记者从陕西省司法厅了解到,企业负责本单位公司律师遴选工作,可设置公司律师岗位,招录或者选任具备公司律师任职条件的人员,发展公司律师队伍。根据企业法律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成长规律,研究建立评价科学、管理规范的公司律师职称制度,有条件的企业甚至可以先行探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公司律师职称制度。司法行政机关将会同公司律师所在单位,建立公司律师档案,将公司律师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处罚惩戒、参加培训等情况记入档案。
    “这是我们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陕西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具体成果,法律关口前置,意义重大,我们将不断建立徤全民营企业公司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公司律师作用,全面提升民营企业依法治企业能力水平。”董翔如是说。
    记者从陕西省工商联各所属商会了解到,今年以来,陕西省在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方面的动作颇多,比如近期向所属商会下发了《关于推荐民商事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通知》,调解员一般为在商会中担任秘书长或在商会会员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法务等工作。新任调解员将参加陕西省工商联法律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的调解知识培训,并由司法部门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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