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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11-27
2019-11-27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中共中央国务院: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49
    【本报综合讯】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要求,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就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提出意见。
    《意见》强调,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方针政策,先后两次延长承包期限,不断健全相关制度体系,依法维护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有利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利于促进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有利于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利于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要紧扣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主线,稳定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权益,不断探索具体实现形式,不搞土地私有化;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意见》指出,要准确把握“长久不变”政策内涵,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长久不变,保持农户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长久不变,保持农户承包地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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