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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11-22
2019-11-22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新时代商协会改革和发展趋势展望

作者: ■韩红卫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155

    伴随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商协会正焕发新的活力,其健康发展的态势吸纳着千万市场主体加入。会员们普遍认为,加入一个好的商协会“助己助人助发展”。“有头有脸”“组织归属”“身份认同”“平台优势”正成为商协会会员眼中的“热词”。当前,一系列改革发展举措向纵深推进,各级各类商协会积极融入发展大局,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彰显商协会的作用。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协会的改革发展之路必将越走越宽。由此展望:
    第一,政治引领切实加强,商协会党建将发挥“红色引擎”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商协会事业在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护航下逐浪前行,稳步发展。进入新时代,在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方针指引下,商协会发展呈现量质并举的新趋势。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行业协会商会数量达到近7万个,每年以10%-15%的速度增长,在各类社会团体中数量最多、增速最快。全国工商联网站显示,截至2018年底,各级工商联所属商会共有4.8916万个,已形成覆盖全国的组织网络。一大批优质商协会的凝聚力、影响力日益增强,成为工商企业的娘家组织和经济社会的桥梁纽带,新时代商协会党建的“红色引擎”作用正日益彰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统战工作要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发挥工商联对商会组织的指导、引导、服务职能,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
    越来越多的商协会党建融入地方党建工作体系,层次清晰、纵横贯通的网格化党建工作正向纵深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商联所属商会党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同步协调推进,“总商会党委”“商协会联合党委”等党建机制创新活跃。
    基层商协会成为党建的基础单元。各地积极依托商协会组织,发展基层党员,加强宣传培训,贯彻党的大政方针,指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广大会员“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红色引擎”必将为商协会改革和发展汇聚起强大的发展正能量。
    第二,相关政策纵横贯通,系统效应和施政合力将逐步显现。
    近年来,商协会改革和发展与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一体两面,相互促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并要求加大政府购买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力量服务的力度。2017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要求,用3-5年时间完成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各项任务,其中明确国务院部门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评价事项,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学会认定。
    与此呼应,商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全面拉开。2015年中办国办颁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2016年2月,国务院颁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2019年6月,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得到高度重视,2018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后,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各项举措将加快全面实施。
    地方政府的商协会发展环境日益优化。部分商协会已经参与行业政策的制定程序。越来越多的行业协会、商会在参与制订修订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加强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协作和健康发展等方面获得话语权,一些地方政府向商协会购买服务正在成为常态。
    同时,商协会立法得到关注。全国工商联于2012年两会期间提出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协会商会法》,我国上海、广东等多个省市率先出台地方《行业协会商会条例》《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规定》等法规,商协会立法成为商协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关注点。商协会法规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将为改革和发展凝聚强大的系统性合力。
    第三,融入现代社会治理,商协会的协同作用体现。
    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精神指导下,商协会成为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协同方,承担应尽的社会组织职能。商协会对外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反映诉求、扶贫助困;对内团结引导广大会员遵纪守法、按章纳税、善待员工,其通达的组织网络将在基层治理中发挥更加显著的作用。
    随着我国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建立完善,新时代商协会服务社会的渠道将更加通畅,形式将更加丰富,必将产生面广量大的微服务、微善举,发挥社会服务“润物细无声”的作用,更广泛地融洽基层社会关系,引导民俗民风,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稳定和谐。
    第四,综合监管时代来临,“政府、市场、社会”责任边界更加清晰。
    随着改革的深化推进,商协会作为独立自治的社团组织,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市场,职能重要,地位独特,将在党政部门和社会力量的综合监管中成长发展。
    登记管理依法依据。依据2016年新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门是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部门,商协会登记管理的要求更加明确,流程化、数据化、公开化的登记管理为商协会的成立和退出畅通了渠道,面广量大的商协会登记审查、监督管理、规范发展、执法检查有了更加精准的法规遵循。
    业务主管单位“有所为有所不为”。按照去行政化的总体要求,脱钩改革进程加快,进入综合监管时代后,理清商协会与行政机关的边界,商协会独立运行能力水平面临新的机遇及挑战。工商联所属商会的改革和发展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工商联作为国务院明确授权的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更加落地,在指导和管理所属商会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服务水平,依法规范运行、健康有序发展等方面将产生更大的效能。
    综合监管规范有序。商协会将承担日趋多元的各类公益性、社会化、市场化服务,涉及到政府各部门,也涉及基层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公安、财政、市场监督、税务和其他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行业协会商会的财务税收、免税资格、公共项目财务审计、非市场行为等开展监督管理,建立专业化开放式的综合管理服务监管平台。
    第五,独立自治的职能定位更加明确,法人治理结构将在改革发展中不断完善。
    按照现代社会组织的目标,商协会的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人事、财产关系等将与政府及其部门分离,实现政社分开,获得行业协会商会独立的社会团体法人地位。对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目标,各级各类商协会将着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努力适应新常态、新规则、新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行业自律,提升服务水平,引导会员规范经营,反映合理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真正成为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
    随着审核备案机制的完善,商协会的独立法人地位将更加明确并逐步巩固。作为独立的社会团体,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将成为共识,专业的商协会人才队伍建设将得到切实重视。
    工商联所属商会的管理指导也将步入新时代。工商联积极推进所属商会的改革和发展,落实政治引领、章程执行、会务运营、活动组织、综合评价、队伍建设、评比表彰、达标考核等会务管理,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能,夯实工商联所属商会在我国商协会改革发展中的地位。
    第六,社会评价体系逐步建立,商协会改革发展的社会环境日益优化。
    新时代商协会的公信力为社会各界所关注,不仅需要政策支持、鼓励引导,也需要标准和规则。商协会标准体系、评价体系建设、信息公开机制将在探索中前行。
    建立商协会综合信用评价制度是大势所趋,对商协会的信用情况开展信用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优胜劣汰机制也将在实践中前行,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协同监管,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提升商协会守信价值、增加失信成本。
    随着商协会组织的发展,监管事务也将从行政部门剥离,一批从事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财务审计、绩效评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将应运而生,优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将成为政府综合监管商协会的重要助手。
    第七,办会能力稳步提升,平台优势将进一步彰显。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营商环境的优化,市场主体创造力和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商协会的自我管理能力也将进一步提升,推动形成商协会的商务平台优势。
    平台智能化将进一步提速,大数据为商协会资源整合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各地各级各类商协会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服务功能增强,平台活动内涵更丰富,信息化手段大大促进商协会数据共享、资源互补、融合发展、创新服务,同业之间、区域之间的商会组织将通过各类线上线下平台建设,开展联动互动。
    人才队伍建设得到高度重视,会长队伍、秘书长队伍、专职工作者培养机制逐步建立,商会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为商协会高质量运行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商协会承接政府事务的机会增多。地方政府将积极探索与商协会的交流会商,建立有效合作机制;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听取商协会意见的征询制度将成为常态;政府关于地方营商环境评估、立法咨询、行业规划咨询论证、公共政策咨询调研、行业标准制定、行业数据统计、政策宣传信息发布等公共事务将逐步向商协会转移。
    商协会的服务机制更趋完善。在法律框架和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商协会承办的经济服务、社会服务将体现出应有的价值,工商资源优势、营商人才优势、独特地位优势将得到体现,其服务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社会、服务会员取得的合理回报将逐步常态化,以非营利为原则的商协会价值得到体现,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
    商协会国际合作将更加频繁,面广量大的民营企业依托商协会参与跨国投资、法务商务、智力引进、外事咨询、组团考察等服务,积极规避个别企业单打独斗带来的各种风险。商协会将更加主动提升国际化视野、熟悉国际商业规则,整合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在应对国际贸易争端、反对贸易壁垒、促进投资合作等方面积极作为,体现商协会服务广大会员的平台优势。
    (作者系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理事、常州市工商联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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