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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2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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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经济”不能异化为“造假盛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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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德斌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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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现在互联网普遍存在流量造假,但没想到流量造假现象如此严重。甲方找微博最大MCN蜂群传媒做投放,蜂群找了一个300多万粉丝的大V,推广视频获得几百万次播放,上千条转发,上千人在朋友圈表达“买了”,但真去店里买东西的人却一个都没有,给其电商平台带来的流量近乎为0,成交数为0。 也就是说,甲方的广告费全打水漂了,乙方完全是靠刷量赚钱,却丝毫未能提供流量变现价值,难免令甲方感到花了冤枉钱。由此可见,刷量已经泛滥成灾,甚至于变本加厉,连造假都不走心了,丝毫不加掩饰。刷量对网络经济的危害越来越大,不仅破坏公平竞争环境,造成劣币驱逐良币,还容易误导消费者、政府部门,导致网络经济数据失真,影响到相关产业政策的制定。 “虚假流量”已成为互联网行业公开的“潜规则”,诸如电商购物、外卖、网络视频、自媒体等,每个领域都存在刷量现象,甚至包括一些上市公司、知名品牌、明星,都在依靠刷量做宣传推广。而且,刷量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灰黑产业链,包括刷手、营销公司、卖号、群控软件等,分工非常明细,配合默契。有数据显示,国内刷量产业人员规模已经达到900万人,各类刷量平台已超过1000家,其中规模和数量占头部的100家每个月的流水超200万元,刷量产业规模已达数百亿元之巨。 广告界有一句名言,“我知道广告费有一半被浪费了,但我不知道被浪费的是哪一半。”进入互联网时代后,大数据、云计算、LBS等技术得到广泛应用,精准营销被视为解决广告界“哥德巴赫猜想”的利器。然而,没想到的是,貌似精准、个性化的网络营销,却被刷量轻松架空,沦为华而不实的玩意,广告主的钱浪费更多,甚至可能完全被坑掉,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互联网是流量经济,流量背后有着商业利益支撑,但流量并不代表一切,特别是虚假流量,更是害群之马,正在摧毁互联网的生态环境,导致虚假、浮夸之风充斥网络。近年来,不时有曝光刷量丑闻,微信、微博、淘宝等平台也发起过整治流量造假行动,但是并未能遏制住刷量行为,反而愈演愈烈。显然,打击刷量需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在法律上予以明确,并加大司法惩罚力度,对互联网流量实施全产业链监管,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刷量行为,从而避免“流量经济”异化为“造假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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