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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2 第02版: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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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年底将清偿一半以上拖欠民企账款 |
明确责任防止“清了又欠” |
作者:
【记者刘洁蒋承志哈尔滨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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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日前,黑龙江省政府召开清欠工作约谈会议,着力解决个别地区和省直部门清偿进度缓慢突出的问题,并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会议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清欠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强化调度,做好最后一季度清欠工作;要开源节流、多方筹措资金、尽快偿还拖欠账款;要高度重视、妥善解决企业投诉;要建立长效机制、严防新增拖欠情况发生;要采取更加有力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清欠工作目标任务,并争取早日将拖欠账款全部清偿完毕,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同时,会议要求当前清偿进度较慢、问题突出的市地和省直有关部门要立即进行整改。 会上,被约谈单位郑重表态年底前完成清偿任务目标,并签订承诺书。 据介绍,黑龙江省政府日前印发《黑龙江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这将进一步加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力度,对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梳理出并已确认的多年拖欠账款,2019年底前要清偿一半以上。 《方案》要求,对国办发明电〔2018〕14号文件印发后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梳理出并已确认的多年拖欠账款,2019年底前要清偿一半以上。各级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要针对未清偿的账款逐项制定清偿计划,在年底前做到应还尽还、能清则清,确保按时“清零”;对个别难度极大、确实不能在年底前完成清欠的账款要讲明详细原因,研究制定解决办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年底前清偿一半以上,并尽早完成“清零”任务。 《方案》明确,要清理汇总各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 《方案》提出,要优先清偿公民工欠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大型国有企业在2019年1月底完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清零”后新发生的欠薪,要限期解决,并在2019年底前全部优先清偿。 同时,《方案》要求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必须加强对政府投资类项目管理,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带资承包,严禁拖欠工程款,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 《方案》还提出,要防止出现“清了又欠”,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各地政府对本地区清欠工作负总责,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要对全公司清欠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推动、一抓到底,认真组织好2019年清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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