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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1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山西省工商联积极搭建平台完善综合协调机制

法律服务与经济服务有机结合促民企发展

作者: ■本报记者孙永剑 见习记者李海潮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2530

    山西省工商联把做好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作为促进“两个健康”发展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手段,以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积极主动搭建平台,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将法律服务与经济服务有机结合,取得了积极成效。
完善民企产权保护工作机制
    做好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涉及广大民营企业的切身利益,是当前民营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全国工商联指导下,山西省工商联不断深化与检察院、法院、司法等部门的联系协作。山西省工商联积极与省检察院建立了对接协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工作。2018年2月6日,山西省工商联主席李武章带领15位企业家到省检察院拜访,两部门联合召开座谈会,征求企业家意见建议,并就建立对接合作工作机制作出安排部署。2018年3月15日,两部门在调研座谈基础上,共同签发《关于加强山西省检察机关与工商业联合会联系协作共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相关工作的通知》,把双方对接合作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具体形式为每年召开两次联席座谈会议,形成高层领导定期互访工作制度。2018年12月10日,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带领相关业务处室到省工商联进行回访,与12位企业家和商会负责人进行座谈。
    同时,山西省工商联还充分开展案件通报和信息沟通,加强业务部门的日常联系,联系贴近工作一线,协调推进解决了一批民企产权保护案件。山西省检察院在处理涉及民企案件中,梳理出十大典型案件并向全社会发布。山西省工商联在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和商协会当中进行宣传,让广大民营企业家进一步树立了法治意识,用以指导企业规避法律风险,依法合规发展。此外,山西省工商联与山西省检察院建立了民营企业产权纠纷问题反映机制,对民企通过工商联反映的产权保护诉求个案,省检察院予以高度重视,依法推进解决了一批民企诉求。包括两次座谈会上山西汇丰兴业焦煤集团反映“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案”、山西全安新技术开发公司申请执行案等六起民企产权保护案件,省检察院都进行了调查、督办,并将核查情况反馈给企业和省工商联。
    此外,山西省工商联与山西省法院建立联动合作机制,共同搭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保障平台。2018年12月3日,省工商联与省高院联合召开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推进会。会上,两部门共同发布《关于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省工商联还协同司法厅在商会调解和“法律三进”等方面开展合作。去年以来,省工商联按照全联发〔2018〕3号文件精神,与省司法厅主动开展对接,建立了合作对接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双向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互通交流信息等方式,密切工作联系,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商会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
    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发展一个规范一个“的工作原则,山西省工商联先后指导成立了忻州市工商联、阳泉市郊区工商联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太原市建筑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山西省广东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近年来,省工商联深化与司法厅在“法律三进”方面的合作筹划下半年在全省非公经济领域广泛开展“法律进商会、进民企”活动,通过开展法治需求调研、组织主题法治宣讲、发布民企涉法典型案倒、集中法治宣传组织民营企业家进法庭旁听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商会和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畅通民企反映诉求渠道
    为畅通民企意见诉求反映渠道,山西省工商联逐步完善政企定期对接工作制度,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建立政府与民营企业双向沟通常态化机制。2018年按照每季度一次的频率,与山西省检察院、省高院、国资委、金融办等部门围绕依法维护民企合法权益、引导民企参与国企混改、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等组织开展了相关政企对接活动。2019年省工商联继续深化这项工作,建立了双月政企对接制度,每两月组织一次政企对接会。重点围绕“清欠”“减费”“维权”等主题进行对接。通过组织民营企业代表,协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开展沟通交流,进一步畅通民企诉求反映常态化渠道。
    此外,山西省工商联不断提升省民营经济综合服务窗口服务质量。为了畅通民营企业诉求渠道,山西省工商联于2017年5月在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正式设立了“山西民营企业综合服务窗口”。成立以来,共接待民营经济方面来访群众千余人次,受理诉求132件。夯实基层工商联法律工作基础
    夯实基层工商联与商会法律服务工作基础,加强工作指导,以点带面,是工商联推进工作的有效方法。在法律服务民企工作推进过程中,山西省各市县工商联、各级商会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法律服务工作亮点纷呈。太原市工商联与检察机关联合开展“入企入会”宣讲活动,检察官对口联系民营企业,上门深入宣讲,宣传法律知识,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增强民营企业司法获得感。大同市工商联、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民营企业家开展庭审观摩座谈活动,20多位企业家进法院旁听庭审并座谈,获得较好社会反响。山西省河南商会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广大会员企业学法热情高涨。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山西省工商联长期以来重视此项工作,与省人社厅、省工会、省企联在健全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做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二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商会中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调研。三是精心组织操写山西省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状况调査报告。山西省工商联对山西省当前民营企业劳动关系进行一次全面调査和研究,撰写了山西省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状况调查报告,为推进山西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工作提供了依据和对策。
    同时,山西省工商联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主动谋划,不断探索推进工作的有效路径举措,一是继续健全完善法律服务民企工作机制。二是集中开展政策法规宣讲培训。三是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四是探索成立山西省民企法律维权服务机构。不断发挥工商联在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民企提供专业规范的法律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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