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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9-18
2019-09-18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长春大力培育住房租赁市场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55
    【本报长春讯】长春市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明确2019年至2021年,长春市将通过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给、支持规模企业建设租赁住房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新增租赁住房315万平方米,并形成基本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和法规制度体系。
    长春作为首批中央财政支持的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在中央财政奖补试点期内,长春将安排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租赁住房小区人居环境。
    记者从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在三年试点期内,对政府指定的租赁住房地块,长春将采取“限自持、竞地价”土地出让方式,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给;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自营或设立子公司拓展住房租赁业务;鼓励企业通过盘活存量房源、改建和新建、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承租人可享受“租售同权”。同时,长春市加大住房租赁市场金融支持,支持向新建租赁住房发放开发建设贷款。住房租赁服务平台使用功能也将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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