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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8-26
2019-08-26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生态环境部综合司督察专员夏光:

推动实现企业发展与生态环保共赢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837
    今年1月份,生态环境部同全国工商联制定出台《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2月份,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徐乐江和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共同签署关于共同推进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合作协议,工作层面保持沟通交流并召开协调会,推动各项任务贯彻落实。今天召开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专场,是推动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再次动员部署。
    从当前的生态环境状况来看,思想认识明显提升。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加强环境保护符合自身长远利益,依法排污治污、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主体意识正在形成。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正处在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还不稳固。
    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给生态环境保护带来压力。从外部看,国际经济形势更加复杂严峻,可能延缓我国产业结构升级步伐,对结构减排带来较为不利影响。从内部看,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变”,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放松环境监管的风险有所增加,一些“散乱污”企业有可能会死灰复燃。
    生态环境保护挑战重重、矛盾突出。产业结构偏重、产业布局偏乱、能源结构偏煤、交通运输结构偏公路问题仍然突出。同时,生态环境质量仍然较差,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差距较大。2018年,全国PM2.5平均浓度超标11.4%。
    我们认为,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需要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要聚焦目标打好标志性战役;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严格生态环境督察执法;加强经济政策激励引导。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两者是有机统一的,这既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必然选择。生态环境部将采取以下措施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一是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二是认真落实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三是推动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最终促使民营企业做到“内外兼修”,推动实现企业发展与生态环保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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