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9-08-12 第05版:五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优化法治环境 |
内蒙古工商联提升法律服务实效 |
|
|
|
|
|
|
【本报包头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维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实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工商联日前共同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主要包括拓宽沟通协作渠道、健全专项工作机制、严格案件司法标准、推行案件联动调解、加强风险预警防范、优化民主监督制度、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七个部分。 《意见》明确了自治区检察院和自治区工商联每半年召开一次双方主要领导出席的高层会商,自治区检察院办公室和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专门负责民营企业保护工作的日常沟通联络,加强经常性信息沟通。 《意见》要求,全区各级检察机关选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可优先考虑工商联推荐的民营企业家和工商联、行业商会工作人员人选。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和工商联可联合举办普法宣传、培训以及各类交流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模式和载体,创新普法教育手段和形式。(蒙联宣)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