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8-12
2019-08-12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湖南建立民企维权联系机制

共同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作者: 【记者章勇通讯员文卫民长沙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751
    近日,湖南省委政法委、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各级政法机关与同级工商联组织建立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联系机制的工作意见》,共同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促进湖南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据悉,这是湖南省改善营商环境,服务全省中心大局一项重要举措。
    《意见》要求,全省要建立各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与同级党委统战部、工商联的联系联络机制,适时召开民营企业调研座谈会,召集涉及民营企业案(事)件联席会议和协调会议。
    《意见》强调,建立联动服务机制,各级工商联负责筛选、确定重大项目目录,由重点项目所在辖区政法单位领导作为项目司法服务的责任人和联系人。各级政法单位和工商联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辟民营企业公共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事项优先审查、优先办理;联合开展“送法进民企”“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等活动,增强民营企业法治意识。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和司法监督,扩大民营企业家担任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员、特约法制员和执法监督员比例,确保民营企业家对执法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意见》明确,建立民营企业涉法涉诉信访接访处访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处理民营企业反映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妥善处置,企业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意见》要求,建立投诉督办机制。政法机关与工商联建立民营企业申诉投诉“直通车”制度,各级工商联在收到民营企业申诉投诉后,在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向同级政法单位反映诉求,并移交相关材料。受理单位收到材料后,及时采取召开案件协调督办会议、带案督办或下发督办函等方式进行督办办理,并将办理情况通报同级党委统战部、工商联,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