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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9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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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夜经济”应防顾此失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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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国栋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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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伴随着一种引人注目的夜间消费时尚而来的,是一个既悠久又新颖的经济形态——“夜经济”。从理论上说,发展“夜经济”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从现实来看,发展“夜经济”已经成为国内外众多城市的选择和趋势。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认为,发展“夜经济”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结合点,对于拓展夜生活空间、提高城市设施利用率、拉动生产和消费需求、增加就业机会、完善城市旅游功能、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弘扬传统文化等都具有积极作用。尤其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居民的消费潜力不断增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新矛盾、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大背景下,出台政策推进“夜经济”发展,可谓举足轻重,意义深远。 但即便如此,也有必要提醒,发展“夜经济”应防止顾此失彼,更不能顾此失彼。一方面,相对于“昼经济”,“夜经济”尽管重要,但作为经济的一部分,应排在其次。古人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虽然时代不同了,可起码的理念和规律并不过时。同时,“夜经济”以消费为主,缺乏相应的生产特征,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它的时效性和局限性。如果各地忘乎所以,一哄而上,不惜集中各种人力物力财力,突出发展“夜经济”,就可能忽视甚至影响到“昼经济”的发展,结果顾此失彼,最终可能得不偿失。 另一方面,熬夜严重损害身体健康这是常识,长期熬夜的害处更为严重。专家说了,正常情况下,成年人晚上11点左右就应当上床休息。就此而言,政府不宜提倡居民“通宵达旦”地在街上吃喝玩乐,鼓励各类餐饮、娱乐、休闲等场所延长营业时间也应当有个限度。如果为发展“夜经济”,付出了居民健康水平下降的代价,又加大医保的支出压力,也是种顾此失彼,得不偿失。特别是不少年轻人本来就不太重视身体健康,喜欢熬夜,政府应当注意把握好引导方向。作为居民个体以及“夜经济”的从业者,也应合理安排好自己的作息时间,起码不宜长时间“阴阳颠倒”。 总之,发展“夜经济”固然利好俱在,很有必要,但也应权衡利弊、统筹考虑、周密安排、合理引导,防止顾此失彼,结果得不偿失。说这些或许“不合时宜”,或者让人感到有点“大煞风景”,却也不失为“发自肺腑”“用心良苦”,自认为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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