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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5 第07版: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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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工商联: |
多举措助力企业依法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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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报记者蒋承志刘洁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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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工商联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在提升企业法治观念过程中,推动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同时,也使得工商联组织的吸引力得到提升。数字显示,截止到2018年12月,地区工商联会员企业达610个,大兴安岭地区民营经济占全区税收收入的61.3%,已经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在工作中,大兴安岭地区工商联把“民营企业是否具有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以及风险发生后法律权益是否能够依法得到保护”作为法律工作原则,把培养企业家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的理念作为一项核心工作,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帮助广大民营企业家树立法治思维,全面提高法治观念。 他们首先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家学法用法遵法守法。近年来,地区工商联多措并举,在会员企业中广泛开展普法教育。通过法律讲座集中学、进入企业辅导学、督促企业自主学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方法,积极组织动员民营企业家参与“法律学习”活动。以全区工商联微信群为载体,坚持连续发布法律原文、知识问卷等内容,先后组织学习了《宪法》《合同法》《企业所得税法》《商标法》等共20部法律法规;对黑龙江省工商联执委以上企业家的学法进行督促和指导,8位黑龙江省工商联执委均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组织工商联干部、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法律工作者参加省工商联组织的全省工商联系统“法律知识竞赛”“,激发他们的学法热情。 同时,积极邀请法律专家开展专题辅导。2018年以来,地区工商联积极开展深入基层送法律活动,先后深入新林区、塔河县举办2场“法律知识讲座”,邀请著名律师为民营企业家解读企业经营常见法律风险防范知识,尤其针对《劳动法》《公司法》等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围绕企业经营管理和维权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多种情况进行了深度剖析和解答,效果非常显著。今年,又邀请地区司法局副局长,行署林业集团公司首席法律顾问高岭为全区80多名民营企业家和工商联干部解读《黑龙江省营商监督管理条例》,强化了企业家依靠法治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底气。 另外,他们加大了对企业依法维权的服务力度。地区工商联采取多方协作的形式,为企业提供多种途径和多种形式的法律支持。通过黑龙江省工商联的积极协调,在省检察院和省法院的干预下,地区一户企业的涉法案件发回重审。同时,他们与检察院共同成立了地区检察院派驻地区工商联检察联络室,建立起常态沟通机制,为涉法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进行维权指导。两年来,先后为8户企业提供了关于土地纠纷、房产纠纷和如何经过法院进行欠款追还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指导。与行署人社局、工信委、地区总工会等部门共同建立了《大兴安岭地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将劳资之间的矛盾化解在法律程序之前,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环境保障。按照《黑龙江省人民调解“七进”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今年,地区工商联(民间商会)调解室正式挂牌成立;同时,为充分发挥商会(协会)作用,预防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大兴安岭地区工商联中小企业商会“法律维权工作站”也正式挂牌成立,会员企业涉法权益问题又多了一个解决的平台。 据介绍,有了法律护盾的民企在发展壮大的同时,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和民生领域,在脱贫攻坚、解决就业、抢险救灾等领域积极作为,勇担责任,树立了民营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截至目前,全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累计向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捐资2亿多元;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达5.6万人,占全社会就业的41.1%,已成为解决社会就业的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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