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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7-02
2019-07-02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分包工程自曝“家丑”埋下什么隐患

作者: ■魏文彪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997

    青岛地铁1号线外部电力管道配套工程施工方,在网络自曝工程存质量问题,引发舆论关注。6月29日,针对青岛地铁1号线外电源配套工程总承包方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的事实,青岛地铁集团研究决定,将其列入青岛地铁工程建设黑名单。
    项目工程层层转包、分包,中间各个环节都要抽取部分利润,等到了最后接手方手中,几乎没有利润可言。但没有人愿做亏钱的买卖,最后接手的企业为了能赚钱,便会通过偷工减料、建设材料以次充好等途径,来谋取获取利润。这样一来,就会给项目质量与安全埋藏下隐患。从这个意义上说,项目工程转包、分包,就是给项目质量与安全“埋雷”、“埋炸弹”。
    而青岛地铁1号线外部电力管道配套工程施工方负责人,在网上自曝自己公司在项目施工中为节省耗材,将原本图纸规定的20厘米钢筋间距,加长为23厘米或25厘米,90度锚固与混凝土垫层也都存在不同问题,以及此前部分项目出现质量与安全问题后,调查中大多发现存在工程层层转包、分包的情况,都是对于工程层层转包、分包,就是给项目质量与安全“埋雷”、“埋炸弹”的印证。
    青岛地铁1号线外部电力管道配套工程施工方负责人,所以要在网上自曝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据其称,原本他与上级劳务发包人已解除合同,但因中间人“酬金”问题引发矛盾,于是其决定“举报自己”。而可以想象的是,如果不是因为中间人“酬金”问题引发矛盾,或矛盾在内部得到化解,该施工方负责人也就不会在网上自曝工程存质量问题。而项目工程转包、分包,并埋藏下质量隐患,如果不是施工方自曝或企业内部人员举报,问题便不能被及时发现,隐患便不能被及时排除,或许是更为令人可怕之处。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项目工程转包、分包,但项目工程转包、分包现象,依然时有出现。这实际上警示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对于项目工程转包、分包的查处打击力度。一方面,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转包、分包工程的企业,应当予以高额重罚,并将其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令其付出不可承受的代价,对那些为牟利偷工减料、建设材料以次充好的施工企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应对那些对项目工程建设疏于监管,导致转包、分包行为出现的监管失职人员严厉问责,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以经由严厉惩处与强化监管,杜绝项目工程转包、分包违法行为再出现,切实保障项目质量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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