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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7-01
2019-07-01 第05版:五版 【字体】大 |默认 |
建立健全通联机制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广西工商联携手检察院护航民企

作者: 【李顺记者李运涛南宁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92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工商联日前联合召开发布会,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农中校,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自治区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叶俊茂分别介绍了两家单位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共同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关情况,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全区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会前,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工商联召开工作联席会,研究双方开展联合调研事宜,并就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优势,工商联如何发挥密切联系民营企业优势,共同提升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等工作进行深入交流。
    此前,双方还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全区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分别对提高思想站位、建立健全联系沟通机制、提升服务针对性和实效性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提出了联席会议、日常联络、工作通报、联合调研、日常调研、投诉监督、案件通报、风险防范、联动调解、信息共享、法治宣传、共同培训等12项机制措施,对全区检察机关加强与工商联沟通协作,提高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能力和水平提供了具体指引。
    根据《实施意见》,双方每年将定期召开主要领导参加的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工商联将围绕涉及全区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法律问题和司法保障问题,每年与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专题联合调研;自治区工商联将推荐民营企业家和工商联、商会代表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等。同时,自治区工商联及时收集民营企业涉法涉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向检察机关反馈民营企业关于产权保护、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司法诉求,共同做好预警应对工作。
    农中校指出,《实施意见》将推动全区检察人员更加深刻地认识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的重要性,更加慎重地把握涉企犯罪的法律政策界限,更加规范文明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加注重与工商联形成工作合力,为广西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叶俊茂表示,自治区工商联将与自治区检察院共同努力,针对民营企业在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通过开展法律维权、法治培训、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等一系列活动,不断激发全区民营企业“依法治企”的内生动力,打造“法治民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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