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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6-28
2019-06-28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浙江省出实招推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3100
    日前,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印发《<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江省委书记车俊指出,工商联所属商会是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重要阵地,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工商联所属商会的改革和发展工作。
省委高度重视 深改委审议通过
    2018年6月,中办、国办文件下发后,浙江省委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车俊作出批示,要求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认真落实通知要求,抓好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浙江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熊建平领衔此项改革任务,副省长高兴夫提出具体要求。
    浙江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迅速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工商联所属商会的现状调研,摸清情况,把握商会改革发展中的现状和问题。在广泛征求各级工商联和商会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今年4月28日下午,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会上,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徐旭汇报了改革背景及《指导意见》的形成过程、《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及特点,以及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试点的工作部署情况。
    车俊指出,工商联所属商会是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团结凝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重要平台。推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有利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更好地发挥工商联所属商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他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工作,统战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工商联作为具体实施部门,要认真谋划,扎实推进,确保商会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熊建平表示,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要抓住三个核心:一是抓住党建这个核心,按照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要求,着眼于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商会的有效覆盖;二是强化商会规范化建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规章制度,提升规范化水平;三是激发商会活力,通过改革,进一步提升商会的吸引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自主办会、民主办会水平。
    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做深做实各项改革任务
    《指导意见》严格按照中办文件精神,在明确改革大方向、把准改革总目标的基础上,着力从浙江实际出发,从浙江实践中汲取经验,力求凸显浙江特色。
    《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改革任务、加强组织领导三个部分。"总体要求"部分主要是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改革任务"部分从突出思想政治引领、规范商会自身建设、创新经济服务工作、强化守法诚信和社会责任、加强工商联对商会的工作指导等方面提出14项具体任务。"加强组织领导"部分从加强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扶持政策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更加注重政治引领,旗帜鲜明加强商会党建工作。扛起所属商会党建的主体责任,把完善所属商会党组织管理体制作为重点。文件明确要求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具备条件的商会要建立党组织,新成立的商会应同步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组建联合支部等方式,实现党的工作覆盖。明确要求重视商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出受党组织选派,机关退休或不担任现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可以担任商会党组织负责人、党建指导员、统战联络员,乡镇、街道党员干部可以兼任乡镇、街道商会党组织负责人,并按规定审批;明确机关退休或不担任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可按规定从商会管理费用中列支必要的工作经费。明确要求探索建立统战工作联络员制度。
    二是更加注重能力建设,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理念和方法提升服务水平。强调商会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理念和方法,规范商会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能力,助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注重商会专业化职员队伍建设,积极争取人社部门的支持,研究制定商会专业化职员队伍的资格认证、职业发展和权益保障等机制,并明确将商会人才培养纳入国家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强调商会要突出服务企业,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及时反映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动员会员企业主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积极投身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强调要聚焦“四个强省”导向,动员会员企业参与“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推进浙江省“两个高水平”建设。
    三是更加注重有效覆盖,切实提高商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着力加强商会组织培育发展,强调要“发展一批、吸纳一批和规范一批”,结合浙江特点优势,拓展组织网络,重点在特色小镇、产业集聚区、科技园区、楼宇等培育发展商会组织;重视抓好异地商会建设,探索组建产业链商会、特色小镇商会等新的组织形态。积极吸纳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政治功能强、产业引领强、服务能力强,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的商会协会。发挥工商联异地商会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作用和省外浙江商会指导服务的职能作用,提升异地商会建设和管理水平,密切与省外浙江商会的联系,同时清理和规范缺乏活力、服务能力不强的商会。
    四是更加注重自治法治德治建设,更好发挥商会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强调商会要建立健全商会治理结构,提升自主办会、民主办会能力。加强商会调解工作,全省共建立378个商会调解组织。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所属商会法律顾问覆盖率达90%以上,提升会员企业应对法律风险能力。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9个部门制定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所属商会助推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参与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会员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加强对商会的分类指导和考评激励,加强商会会长、秘书长队伍建设,着力发挥商会领导班子的示范带头作用。
    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按照“先行先试、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的思路,坚持边试边干边制定方案,由地方党委政府和市县工商联、商会分别围绕一项改革内容,开展先行先试,并结合商会改革先进典型的做法,探索破题方法路径,力争形成一批可学可用可推广复制的商会改革试点经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抓责任。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凡是综合改革试点,全部要求地方党委申报,党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抓落实,工商联党组“一把手”具体负责。充分发挥各级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协调作用,形成推进改革的工作合力。二是坚持典型引路抓深化。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地区兼顾、层级兼备、类型兼有”要求,根据改革主题和内容,分两类确定13个试点单位(地区),力求通过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规范。第一类,由党委政府牵头的综合改革试点地区5个,主要有温州市、杭州市西湖区、宁波市镇海区、永嘉县、绍兴市柯桥区。第二类,由省、市、县三级工商联牵头的试点单位8个,主要有省直属商会和温州、嘉兴、宁波鄞州、宁海、德清等地工商联。通过先行先试、突出重点,逐步完善扶持政策,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三是加强指导交流抓提升。注重加强对市、县工商联和商会的工作指导,每一项改革试点明确一名会领导联系、一个处室联络、一名处级干部对接,做好全过程、全环节、全领域服务指导。每个季度召开全省非公经济统战工作落实会,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动基层互学互看互比,进一步落地落实落细、扩大工作成效。注重发挥企业家在商协会改革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紧紧依靠企业家推动改革举措落实,检验改革成效以企业家评价作为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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