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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5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代收垃圾”为何不应提倡

作者: ■范军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728

    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根据《条例》,对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个人可处以50至200元的罚款。现在,距离《条例》正式施行越来越近,一个新兴职业也应运而生:代收垃圾网约工。客户线上预约,线下废品小哥上门回收。只要勤快,月收入甚至可达到一万元以上。
    垃圾分类是绿色发展、持续发展理念对人们生活方式提出的必然要求,但在政府的长期倡导和鼓励下,效果并不理想,而市民观念难以跟进是最大障碍。此次上海市率先通过地方法规来推动垃圾分类的落实,效果值得期待。
    在此关键时刻,新兴职业“代收垃圾网约工”的异军突起,值得引起高度警惕。虽然,“代收垃圾”帮助市民完成了垃圾分类,但毕竟只是一种代劳。能不能做到垃圾分类,决定于一个人的观念,只有观念养成了,才能形成垃圾分类的行为自觉。立法推动垃圾分类,目的就是通过强化他律,来倒逼市民观念的养成和习惯的形成。
    但是,“代收垃圾”恰恰与这种立法思维背道而驰。只要向网约工支付一定费用,市民就省去了垃圾分类的繁琐,在获得便利的同时,也“出让”了养成垃圾分类观念的机会。这显然不是在为垃圾分类工作助力,而是添堵、添乱。
    任何一项职业,只有体现它的社会价值才有存在的理由,商业活动尤其如此。不能为了赚钱,就脑洞大开、灵机一动,置社会价值、社会效益于不顾。在垃圾分类的推进上,我们尝试了多种方法,都收效甚微,很难达成观念的普遍养成。而立法推动垃圾分类可望成为最强有力的手段,被寄予了观念落地、习惯形成的厚望。在此背景下,绝不容许有人从中作梗,坏了垃圾分类的好事。
    政府应当对“代收垃圾”这一职业的“负面影响”有着清醒的认识,将其扼杀于摇篮当中,防止其“见风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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