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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1 第08版:八版 【字体】大 |默认 |

汤泉高新科技园区工业用地改商住为哪般

工业园区带动就业税收利好不抵商住项目利润高

作者: ■本报记者姜虹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2765
    聚焦当前企业对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了解不全、理解不透、用不充分"的痛点,政府职能部门更多的是"作为企业的'娘家人'要当好服务发展的'店小二'。为企业提供优质的营商环境,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两项工作一直都是政府力推的重点工作。
    眼下,聚焦当前企业对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了解不全、理解不透、用不充分”的痛点,政府职能部门更多的是“作为企业的‘娘家人’要当好服务发展的‘店小二’。为企业提供优质的营商环境,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两项工作一直都是政府力推的重点工作。新一轮区域竞争不仅是企业、项目、资金的竞争,更是营商环境的竞争。培育新一轮发展动能,优化新一轮创业环境,持续改善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让群众满意、客商满意、企业满意,为城乡经济社会健康高速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园区无疑是感触营商环境的一线窗口。
    为大展宏图投身园区建设
    2006年8月7日,经惠州市和惠城区政府批准,受惠城区物业资产管理办公室委托并签定委托协议,将63万平米工业土地也就是汤泉高新科技园区工业地块交给小金口街道办事处进行招商引资。从2010年至2013年间,深圳市、广州市、惠州市、汕尾市等通过招商引资,该工业园共入驻民营企业21家。小金口街道办按照《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协议书》中约定的相关事项,获得了惠城区政府、国土、规划等部门的批准,并拿到了“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完成了招拍挂的相关程序。
    随后,相关企业均按照协议书约定,按期足额支付了合同约定的30%土地款及设计规划款项。但在2017年11月2日举行的一次土地拍卖会上,惠州市政府将已经出让给14家企业的工业用地,转让给广东领悦等多家房地产公司进行商住开发,工业用地也被变更为“商住用地”性质。
    据了解,2014年5月15日,惠州市国土资源局一份“惠市国土资(用地)函[2014]141号,函中明确”该17宗储备建设用地的挂牌出让方案已于2013年12月24日经2103年第四次市建设用地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但仅过了7个月时间,2015年1月12日,惠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召开2015年第一次会议,并经2015年4月14日市政府批准(惠府函(2015)124号),原则同意对汤泉高科技园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于2016年3月10日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明确将汤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2016年10月,市政府批准实施了《汤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惠府函(2016)383号)。这为2017年11月2日该地块挂牌出让扫清了道路,随后其中的16万平方米地块顺利出让,成交额19.6亿元。据有企业家反映,原属于深圳国伟成贸,惠康,标顶三家的工业用地也已于近日被拍出,平均每平米价格过万。
    招商引资“局中局”
    日前,记者从广东惠州市官方渠道了解到,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原工业集中发展区已签约土地被改变使用性质后卖给地产商事件,随着惠州市纪委监委的介入,又有了新的进展。据了解,继6月3日涉事民营企业提出有关“一揽子解决小金口失地企业问题”的方案后,得到了惠城区小金口街道主要领导的认可,认为其契合实际,有利于问题妥善解决。
    资料显示,2015年11月20日,惠城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解决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小金口工业发展集中区相关问题的请示》,称由于城市规划功能的改变,已不能履行与上述21家企业土地转让协议和供地合同,需支付相关补偿及投入资金以解决该历史问题,申请市政府先按照规定每平米120元给予办理收储补偿,其余不足资金在该区域地块挂牌出让收益中给予返还,补偿总价7618.212万元。
    据悉,2018年3月,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代表市政府对企业的诉求进行了回复,称此事件是由于“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办私自与企业签订《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协议书》,且因城市规划功能调整变更而导致小金口街道办最终不能履约”造成的,不是“一地两卖”。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才有权出让土地,且工业用地必须采取公开招拍挂方式出让,在向政府缴清土地出让金、依规进行确权登记后,摘牌人才对摘牌土地拥有合法使用权。虽然小金口街道办为了招商引资需要,在市国土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部门正式对土地公开招拍挂出让前就与企业签订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协议书》,但实际上企业并未真正取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签约企业并不是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持有者,签了约也并不意味着其一定能顺利摘牌成为招商土地的合法使用者。
    记者从相关企业了解到,入驻企业中仅有惠州市某科技公司独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问题。14家除了3家走仲裁途径外,其他11家企业提出的“一揽子解决小金口失地企业问题”解决方案,核心内容是“特殊情况,区别对待;普遍问题,统一标准;先特殊,后统一。简便易行”。
    小金口街道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期间相关民营企业四处反映情况,市、区、小金口街道曾经成立协调工作组。为了尽快解决问题,街道每周要与企业代表开一次碰头会。之后,2018年7月23日,惠城区政府以惠城(纪2018)172号会议纪要形式对此事给出了解决办法,其中明确表示:“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市财政即将预付1.72亿元,作为小金口工业集中发展区信访涉事企业的补偿及附着物清场经费,一企一策。”但不知什么原因没有落实解决,后来政府部门还启动诉讼程序解除协议。
    记者从此前多篇报道中了解到,小金口街道诉14家企业要求解除当年的那份“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协议书”的诉讼程序还在路上,但期间有法律专家在点评此案时表示,因为事实早已不复存在,被诉要求解约地块其实早已易主。
优化营商环境追求永无止境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这一点丝毫不会动摇。”在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民营企业栉风沐雨、敢闯敢干,从小到大、由弱变强,谱写了光辉澎湃的艰苦创业史。近年来,惠州民营经济保持了快速发展势头,已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资料显示,民营经济增加值已占到惠州全市GDP总量的44%。在日前召开的惠州市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贻伟强调,要深刻领悟和正确把握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以科学的历史观,正确认识经济规律的客观性,坚定发展信心,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记者经过对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以及惠城区纪委、政府办等相关部门了解情况,这些机关、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都表示希望14家民营企业失地一事尽早了结,早点解决对惠州市的改革开放形象和营商环境都有一定的正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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