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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0 第06版: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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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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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包括会员会费、服务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要规范会费管理。行业协会商会及分支(代表)机构不得重复收取会费,会费标准不得超过4档,且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标准。以产销量、企业规模等为基数收取会费的行业协会商会,必须调整为4档及以下。修改会费标准要经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及时向会员公开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此外,行业协会商会要规范相关收费行为。对政府定价管理的,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不得在价外或合同外加收任何费用。要主动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偏高、盈利较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不得强行服务或强制收费。 在发展会员方面,不得强制入会、阻碍退会。未经批准,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经批准开展的,不得擅自变更批准奖项的名称、评选范围、奖项设置、活动周期等内容,不得向参与活动的对象收取费用。(汪祥波叶金鑫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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