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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6-06
2019-06-06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完善制度建设 推动企业社保发展

作者: ■李雪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2999

    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之一,它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这五类,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生产的持续进行。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方针。2018年12月刚完成的第十三次中国私营企业调查对我国民营企业的社会保险发展现状进行了一次评估。该调查由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单位主持,依托各省(区、市)工商联和工商局力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我们总结出有关企业社会保险的发展现状、问题、解决之道以及改进建议。
    企业社会保险发展现状
    首先,企业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保支出占企业非生产性支出比例在可控范围之内。
    2018年,企业社会保险稳步发展。图一描述了2002年以来企业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和缴纳规模。和2002年相比,企业人均社保额的中位数从36元增加到5625元,增长155倍;企业员工参保比例的中位数则从不足3%上升到67%,上升21倍。(如图)
    社保支出对企业成本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内。多数企业社保支出规模不到企业非生产性支出总额的10%,对企业成本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非生产性支出包括用工资支出、社会保险支出、税费支出、摊派费用、捐赠费用、公关招待费的总和来衡量。统计显示,64.85%的企业其社会保险费低于非生产性支出的10%,31.23%的企业其社会保险费低于占非生产性费用的10%-25%之间,但仍有3.92%的企业其社保费用占比超过25%,是企业成本的显著影响因素。
    其次,不同地区、行业的社会保险状况差异较大。
    经济发达地区的参保水平显著高于欠发达地区。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这五个省份(直辖市)的人均GDP水平位于全国前五位,其社会保险水平也较高。在人均参保额度上,上述五省份(直辖市)分别列第二、第一、第三、第五和第八位,在参保比例上则位于第二、第四、第一、第七和第六位。以上海为例,其人均社保额的中位数高达13333元,是所有企业中位数的2.4倍;参保比例中位数为85%,即有超过一半的企业为绝大部分员工(大于等于85%)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显著高于所有企业中位数的67%。经济较为落后的中西部省份,如西藏、青海、甘肃,其社会保险水平也在全国垫底。例如,西藏的人均社保额中位数仅为1365元,参保率中位数仅为18%,分别为所有企业中位数的24%和27%。
    企业的参保状况因行业而异。住宿餐饮业、农林牧渔业、居民服务修理业和采矿业在人均社保额和参保比例上均低于其他行业,位于后四位;信息服务和金融业则是这个指标的前两位。住宿餐饮业的参保状况最差,其人均参保额的中位数仅为2133元,是所有企业中位数的三分之一强(38%),参保比例中位数是28%,仅为所有企业中位数的42%。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信息服务业的人均参保额中位数高达8542元,比全部企业的中位数高出50%。同时有一半的信息服务业企业均实现了全员参保。金融业的情况则与信息服务业相似。
    行业间参保水平的巨大差异在一定程度上是行业工资的反映。据《中国统计年鉴2017》数据,行业工资水平最低的前两位分别是农林牧渔业和住宿餐饮业,最高的前两位则是金融业和信息服务业。这四个行业的社会保险水平也体现了这一特征。行业工资的高低则与企业的利润水平密切相关,利润率越高,工资越高,企业应缴纳的社保额度也也越高,同时高利润的企业也更有能力和资金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
企业社会保险发展的问题及解决之道
    第一,企业社会保险仍存在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的问题。
    私营企业的社会保险覆盖面仍较低,距离“广覆盖”目标仍有一定距离。在3973家企业中,仅有960家企业为全部员工提供社会保险的企业,占全部企业的24%。在剩下76%的企业中,多达331家企业不为员工提供任何社会保险,占全部企业的8%。
    私营企业社会保险征缴额度仍然偏低,恐难实现“保基本”的目标。多达25%的企业人均社保额不足2000元,这种较低的征缴水平很难为劳动者提供切实的基本保障。
    第二,企业内部制度的完善程度是影响企业社会保险的重要因素。
    有工会的企业其社会保险水平显著较高。有工会的企业其人均社保额的中位数为6667元,参保比例中位数为0.76,分别是无工会企业的1.47倍和1.36倍。私营企业家出于成本考虑,往往并不情愿主动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工会作为组织工人的重要手段,集体提出参与社会保险要求,能促使私营企业主认真对待工人呼声,从而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建设。
    已上市和即将上市的企业其内部管理制度较为完善,社会保险水平显著高于不上市的企业。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的人均社保额的中位数分别为7750元和6985元,比不上市公司高出39%和26%。参保比例的中位数分别为82%和76%,比不上市公司高出22%和13%。上市企业有提供公司年报等信息披露义务,其中要求企业提供员工社会保险的相关信息。因而,上市公司一般社会保险水平较高。类似的,拟上市公司多需在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健全财务制度等方面下功夫,其社会保险水平也相应较高。总之,法律对上市公司的制度要求构成了它们发展社会保险制度的动力之一。
    第三,政府监管力度也是影响企业社会保险的重要因素。
    分析发现,政府监管力度越强,企业缴纳的税费越高,社会保险水平也越高。企业缴纳的税费包括税、费、及各类摊派费用,税费规模体现了企业受政府监管的程度。缴纳上述各项费用较高的企业,意味着政府对其监管力度较强,从而其社会保险水平也较高。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要求,它在地方的执行状况取决于地方政府对企业的监督程度。那些规模较大、税费缴纳大户常常受到政府较多的监督,其在社会保险制度的执行上力度也更大。相反,那些规模较小、或者尽管规模较大、但不属于政府优先发展的行业、领域的企业,受到监督较为松懈,不但税费偷逃的可能性增加,社会保险水平也因为缺少外部监督而较低。
企业社会保险现状与改进建议
    2018年企业社会保险取得显著进步,但仍存在着覆盖面较窄、保障水平偏低的问题。同时,企业之间的差距明显。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省份、收入较高的优势行业,较之其他地区和行业,其社会保险水平显著较高。
    为进一步发展企业社会保险制度,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进一步落实《工会法》,推进私营企业中的工会建设。工会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有组织地表达工人诉求,促进劳资沟通,减少罢工等极端事件的发生。分析表明,拥有工会的企业其社会保险水平较高,这很可能与工会有较强的谈判能力有关。私营企业主试图尽可能地降低成本,主观上并不愿意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但工会的存在是资方不可小觑的一股力量,是推动企业社会保险的动力之一。
    第二,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推进企业内部制度的完善。政府的监督也是社会保险发展的动力之一。政府通过监督企业制度建设,一方面促进企业社会保险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另一方面还能推动企业切实贯彻《社会保险法》,实现应保尽保。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作者系第十三次私营企业调查专家组成员)
图:企业社会保险的发展,200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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