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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3 第02版: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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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格执行“六税两费”减征政策 |
黑龙江小微企业“实打实”享受减税红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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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报记者刘洁蒋承志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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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发布报告,该机构在黑龙江省双鸭山、七台河等地开展了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后的影响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结果显示,普惠性减税给更多小微企业带来利好,小微企业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减税政策红利,企业获得感增强,发展信心提振。 据介绍,今年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小微企业送上了新的减税“礼包”。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抓好年初出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落实,着眼于“放水养鱼”。这次国家针对小微企业出台的减税政策,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 政策提出,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到10万元,通过提高起征点,惠及更多的小微企业,扩大“免税”政策获益面。 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提供双鸭山市的案例显示:该市某眼镜行为个体工商业执照,2018年11月正式营业,第一次报税时,增值税定额征收,加上六税两费每月共需要缴纳1125元,2019年一季度若按原缴纳标准应缴纳3375元,本年增值税起征点提高不再缴纳增值税和地方税费,全年将减轻税负13500元。企业负责人表示,去年10月份个人所得税提高了起征点,今年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中增值税起征点又提高到10万元,企业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成为了“免税”企业。对于他们这样正在起步阶段的企业而言确实极大利好,切实减轻了负担。 国家政策中提出,“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报告显示,七台河市某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一季度企业营业收入6.7万元,利润总额3.1万元,按今年新政策可少缴纳企业所得税1543元。公司财务负责人表示,现在政府减税降费力度大、税收优惠政策好,给企业经营降低了成本,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更大空间。 七台河市某广告有限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今年一季度企业营业收入24.7万元,实际利润额2.2万元,按去年政策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474元,因本年享受普惠性减税政策,所得税减半,本季度实际缴纳1237元。 报告显示,对于“六税两费”减征政策,黑龙江省出台的优惠政策按国家减征幅度“顶格”执行,这将使该省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最大程度降低,真正让利于民,稳增长、促就业、添活力,该省企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也日渐强烈。 报告显示,此次普惠性减税政策切实提高了小型微利企业的获得感,扩大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增加了企业手里的“余粮”,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提高小微企业加大设备投资、研发创新的积极性,有利于增强其自身造血功能,促进其不断发展壮大,经营压力再减负、创业动力再增强、发展信心再提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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