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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5-31
2019-05-31 第06版:六版 【字体】大 |默认 |

北京一中院发布《民间借贷案件审判白皮书》

法官提示:留好凭证、谨防被“套路”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242
    5月28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西中法庭,北京某建设公司诉北京某工程公司、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开庭后当庭宣判。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北京某工程公司偿还北京某建设公司借款200万元。与会嘉宾和媒体现场观摩了本次庭审。
    随后,北京一中院召开“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由北京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在存主持,他指出“北京一中院发布的《民间借贷案件审判白皮书(2011-2018)》,是在全面调取分析2011年-2018年间审理的全部2997件一二审民间借贷案件的基础上形成的。总结梳理了八年间民间借贷案件的十大显著特点、十大审理难点、十大司法应对机制,并向社会主体发出风险防范十项提示”。
    北京一中院副院长马立娜表示“八年间,北京一中院及其辖区法院共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数量65605件,涉及金额500.3亿元,案件增幅超过10倍,民间借贷案件已经成为民商事审判第一大案由”。
    数据显示,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以个人身份借款的情况日益增多,占比从2011年的19.44%上升至2018年的38.89%。民间借贷成为民营企业融资的一种重要方式。同时,民间融资成本显著攀升,2018年平均融资成本已经超过20%。大量得不到银行信贷支持的个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转向民间融资市场寻求资金,民间借贷市场实际已成为我国多层次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技术进步带来款项交付方式变化,电子转账达到八成。随着互联网+与民间借贷市场的深度融合,网络借贷案件不断涌现,北京一中院2016年开始受理第一起网络借贷案件后,2017年受理104件,2018年受理163件,数量呈现上升趋势。此外,民间借贷案件中涉嫌非法集资、“套路贷”等刑事犯罪的情况时有发生,北京一中院8年间受理的案件,当事人抗辩存在集资诈骗、非法暴力讨债等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277件,案件占比9.24%。
    结合民间借贷特点和社会治理短板,白皮书梳理了当前面临的虚假诉讼、“套路贷”、职业放贷行为监管、网络借贷、金融创新风险防范等十大难题。马立娜表示,为应对民间借贷案件面临的难点,该院在创新诉非衔接、多方协同治理、虚假诉讼惩治等方面形成十大机制,努力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会上,该院还结合民间借贷合同从磋商、订立到履行、救济的全过程,为出借方、借款方和网络平台三方梳理出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的十项提示。借款前一定要核实对方身份信息,双方达成借款合意时规范合同约定,有正式书面凭证。出借款项或归还款项应当尽量通过转账形式并注明转款原因,避免现金交付。大额借贷要妥善设定担保,采取增信措施,如担保、抵押、质押等方式降低违约风险。针对“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借款方要防范借款套路,避免上当受骗。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资金,对不合常理的做法提高警惕,发现可能涉嫌被“套路”的,及时寻求法律救济。(司马岩陈实郭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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