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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5-29
2019-05-29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在首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上,部分政府部门代表、地方工商联代表、民营企业家和专家学者就助力民企法治建设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题交流。

助力法治民企建设论坛:强化法治思维 坚定依法治企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431
    作为数量最多的企业主体,民营企业依法治企的水平,关乎我国经济发展的质量,关乎法治社会建设程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营企业家要讲正气、走正道,做到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守法经营,这是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的原则,也是长远发展之道。”那么,民营企业如何依法治企?如何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制建设?企业家、学者、官员对此发表真知灼见。
    党建是推动民企依法治企的重要力量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北京叶氏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叶青:
    党建是推动民营企业依法治企的重要力量,这也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供了一个思路:党组织之间的交流代替官商之间的个人交往,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依法治企才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永远的避风港。有的企业家说,创业以后才知道,老板是高危职业,常常为了企业殚精竭虑、一夜白头,还有的企业家以为攀附官员,就能给企业竖起“保护伞”,自己就能高枕无忧。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反腐败的劲风之下,我们看到多少“保护伞”倒了、垮了。所以说,唯有依法治企合法经营,企业才能不断壮大,唯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企业才能健康成长。
    民营企业家自身要练好内功,提高法治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广大民营经济人士要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民营企业家要讲正气、走正道,聚焦实业、做精主业,努力把企业做强做优。我们民营企业家珍惜现在越来越好的营商环境,在创新创业中继承、弘扬、传播优秀企业家精神,增强政治定力,提升法治意识,做一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营企业家。
    党建是推动民营企业依法治企的重要力量。加强党对民营企业的领导,有利于企业结合实际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法治意识,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增强依法治企的行动自觉,适应法治化日益完善的社会发展形势,从而才能把企业做强做优。同时,多年开展党建工作的实践经验表明,党建是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根本保证,党组织是政企沟通的有效桥梁。党组织为企业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建立起畅通的沟通渠道,将政府公务人员与企业个人之间的交往转变成为党组织之间的交往,既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提供了帮助,又避免了不正之风的形成。
    依法治企打造合规廉洁丝绸之路
    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红豆集团董事局主席兼CEO周海江:
    依法治企是企业稳定发展、参与国际竞争的基础。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必须牢固树立法治化的思维,才能实现共建共赢。
    由红豆集团主导开发的11.13平方公里的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以下简称“西港特区”),已有来自中国、欧美、东南亚等国家及地区的161家企业入驻,是柬埔寨规模和影响最大、社会形象最好的经济特区。柬埔寨首相洪森4次亲临特区,称其为“亲儿子”。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称赞“蓬勃发展的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是中柬务实合作的样板”。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我还受邀在企业家大会上介绍西港特区的建设情况。
    习近平主席在本次高峰论坛上强调,要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共建风清气正的丝绸之路。要做到这些,就必须不断强化法治理念,合法合规经营。
    一要强化廉政建设。西港特区公司与区内企业是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为引导公司每一位职工干部恪守职业道德,建立内部“十要十不准”制度,如:要诚信高效服务,不准在服务过程中收取小费等。要求全体职工严肃工作纪律,使清廉服务成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行动。
    二要坚持合规经营。西港特区在规划建设中,力求与当地发展合拍。虽然柬埔寨对治理污染要求并不严格,但特区公司还是主动建成了首期日处理量为5000吨的污水处理厂,保证排放全面达标。同时,特区公司及时聘请当地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常年提供法律支持;联合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搭建法律咨询平台,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不定期邀请劳工局、税务局等相关单位举办法律咨询会、税收政策解读会等,为入驻企业传达柬埔寨相关法律法规及手续办理流程,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在法律范围内解决问题。同时,于2017年1月与柬埔寨反腐败委员会签署反腐败合作谅解备忘录,以加强企业的廉洁自律以及预防和抵制腐败或贿赂行为,构建良好的政商关系。
    三要扎根当地人民。倡导并践行“八方共赢”理念,把特区发展成果与股东、员工、顾客、供方、合作伙伴、政府、环境、社会(社区)等八方共享。特区公司长年为当地学生和村民进行免费中文教学;2008年捐资25.4万美元为当地修建学校;每年向柬埔寨红十字会捐款;向当地灾民捐赠大米、饮用水等等。西港特区也得到了当地人民的认可。
    西港特区将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努力成为“一带一路”上的共赢工程、民心工程、友谊工程,为建设中柬具有战略意义的命运共同体做出新的贡献。
    防控刑事风险助力民企行稳致远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张远煌:
    民营企业家如何防控和化解刑事风险?如何加强民企内部管理监督、防止腐败滋生?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自2012年以来,围绕服务“企业和企业家健康成长”重大实践需求,积极开展理论与实践前沿探索活动,主要成果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连续7年发布《企业家犯罪分析年度报告》,分析民营企业家犯罪现状,揭示民营企业家犯罪的外部与内部成因,为完善相关政策和立法提供路径引导。
    二是创设全国性的“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高端论坛”,汇集法律界和企业界代表,聚焦“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刑事立法与司法保护”“企业刑事风险内控机制建设”“非公领域反腐败理论与实践”等主题,举办七届论坛会议,产生良好社会与学术影响。
    三是组建专业团队深入多家大型民营企业开展刑事风险体检,帮助企业排查风险隐患,并设计和指导实施《刑事风险识别与防控方案》,为推动企业合规体系建立、提升企业治理能力积累经验。
    四是与全国工商联法律部建立合作关系,承接课题研究并参与法律部组织的法律风险防控培训活动。
    关于防控和化解民营企业家刑事风险提几点建议。一是充分认识推动民营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的价值。民营企业家刑事风险频发,会引发负面社会效应;公平竞争、平等保护的制度供给不足,对企业家犯罪具有诱发作用。大力推动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可以减少经济发展中的内耗,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二是加速营造化解民营企业家刑事风险高发态势的法治环境。民营企业家触犯的罪名中,58.7%属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而国有企业家的这一比例仅为9.6%;融资类犯罪占民营企业家全部犯罪的比例高达22.4%,国有企业家仅为2.4%。如何在制度上体现“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是亟待推进的化解民营企业家刑事风险、激发民营企业家创造力的基础工程。同时,腐败犯罪已占到了民营企业家犯罪总数的31%,应当把非公领域的反腐败纳入国家反腐败统一规划中,以利于全面反腐向纵深发展,利于企业家健康成长。
    三是企业家亟待提升合规经营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占涉案高管的比例高达79.6%;发生于内部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单位行贿三个罪名占到民营企业家全部犯罪的21.6%。反映出企业内部管理混乱、依法合规经营能力不足。
    四是转型升级企业法律服务。西方国家大型律师事务所高端法律服务主要是风控服务。所以,我们现在的法律服务要从事后被动救济变成事前主动防控,为帮助企业家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企业家要有情商智商更要有法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
    人们经常夸赞某个企业家有情商,也有智商。我认为,作为现代企业的掌门人,仅有这些显然不够,还有一“商”必备!一些个案显示,有的企业家因缺少法商思维,导致企业不能善终。企业家应当从内心里面树立遵法、敬法、爱法、信法、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观念,方能基业常青。
    企业家应当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寻求解决方案。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时常遇到股权转让、股权代持、企业治理、商业模式、合同签订、声誉管理、控制权传承、公司章程制定等方面的风险,要科学管控这些风险必须通过法治来进行。
    企业发展离不开人才,但往往片面重视专业技术骨干人才,而忽略法律人才。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离不开法律人才资源。企业内部要有一个德才兼备法务团队,他们才是公司内部治理的全科医生。另一种资源就是外聘专业律师团队,在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等方面发挥作用。
    要实现内部法务、外聘律师与法学专家资源的无缝对接,从而保证企业在稳定透明可预期,且市场化、国际化、便利化、诚信化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当中脱颖而出,不断做大做强做优。
    加强法治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副司长李俊: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离不开和谐劳动关系的支撑,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和核心就是要依法合规,大力倡导企业与职工的“双关爱”。
    近年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提出的“推动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和发展”要求,坚持依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劳动关系法治化保障水平,营造有利于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面对劳动关系领域的新挑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积极应对,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确保实现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一是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积极适应经济形势变化,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政策,通过降低社保负担,实施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助、稳岗补贴以及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等一系列举措,为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稳定劳动关系奠定基础。
    二是推进劳动关系法治化治理。不断完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将劳动关系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各项权益。推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全面落实,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及时化解劳动争议;强化劳动监察执法,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三是加强劳动关系风险防范。指导企业规范经济性裁员、搬迁及关闭破产等情况下的劳动关系处理;指导经济困难的企业通过集体协商采取调整工资工时、轮岗轮休、离岗培训等措施稳定劳动关系,尽量不裁员、少裁员。
    四是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持续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广大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帮助企业提升人力资源管理合规水平和人文关怀水平,引导职工爱岗敬业、弘扬劳模和工匠精神,帮助企业在守法中谋发展,在发展中全面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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