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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7 第04版: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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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部长傅政华: |
着力于立法执法和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民企法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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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既需要自身的合法经营,更离不开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部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企业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想民营企业之所想,急民营企业之所急,在深入调研基础上,2018年,司法部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意见》紧紧围绕减轻民营企业负担、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明确了4个方面20项具体措施,为民营企业撑腰鼓劲。《意见》的实施有效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民营企业的热烈广泛欢迎。《意见》被广大民营企业亲切地称为“民营企业法治20条”。下一步,我们将在立法、执法和法律服务领域继续着力,把民营企业的难点痛点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要点,不断提升服务民营企业的能力,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法治环境。 一是积极推动立法,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可预期的制度保障。在法律法规起草审查过程中,始终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严格防止出现可能导致排斥、限制民营企业参与竞争的制度条款。 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民营企业公平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目前,我们正全面推行以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执法三项制度”,确保对民营企业的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决定都经得起检验;我们正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避免随意执法和畸轻畸重执法。 三是以需求为导向,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是司法部的重要职责。目前,我们正在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项长久持续的工作,需要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同时,这项工作也不是政府的“独角戏”,还需要充分调动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律师等各方面力量的积极参与,凝聚最大合力。司法部将进一步加强同行业协会商会及民营企业的工作协作和沟通交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形成多方有效互动,共同推动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助力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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