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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5-13
2019-05-13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浙江提出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举措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41
    为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关于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创新土地出让方式、采取差别化地价政策、支持存量土地盘活挖潜等10个方面提出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的具体举措。
    根据民营企业不同行业生命周期及企业承受能力,若干意见明确可采取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方式公开供地,灵活确定土地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有效降低民营企业用地成本。同时,根据若干意见,浙江鼓励民营企业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工业用地,实施“零土地”技改,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在符合详细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民营企业在自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并减免相应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另外,若干意见明确,对符合产业导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优先发展且土地利用率、亩均税收高的项目,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马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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