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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3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征信项目确定须持审慎态度

作者: ■魏文彪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875

    日前,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就征信系统建设相关问题答记者问的文章。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征信系统升级优化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并无明确的上线时间表。目前,征信系统尚未采集个人水费、电费缴费信息。
    央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所以,新版信用报告虽然设计了水、电、电信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的展示格式,但在实际采集时,征信中心将与相关数据源单位协商,在数据源单位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同意后才会报送数据。央行新版征信系统尚未采集个人水费、电费缴费信息,体现出对于信息主体权利的尊重。
    而现实当中,造成个人水电费缴费拖延的情形复杂,个人水电费缴费出现拖延,并不都是因为缴费人缺乏诚信所致。比如,有的缴费人对缴费数额存在异议,与收费单位发生争议,正在处理当中,因而没有及时缴纳相关费用。还有不少人有时出现缴费拖延的现象,是因为疏忽,忘记及时缴费所致,等等。如果将这些情形导致出现的个人水电费缴费拖延,一律视为失信行为记录进征信系统当中,并由此而使其在贷款等方面受到限制,对相关缴费人来说无疑是有失公平的。
    征信系统增加征信信息种类不当,确实可能造成征信滥用,并由此而导致被征信人受到不公平对待,乃至权利遭受侵犯。如前不久传出消息,浙江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系统拟将职工频繁跳槽纳入征信系统,就因为跳槽是劳动者的权利,以及何谓“频繁跳槽”、“频繁跳槽”不易界定等原因,而被专家指为可能造成征信滥用,也因此而在调查中遭到八成被调查人员的反对。
    建设诚信社会,确有必要适度合理地增加征信项目,但增加征信项目必须抱持极其审慎的态度,须防范增加征信项目不当,导致不公平与侵权行为发生。而央行新版征信系统在条件未成熟情形下,未采集个人水费、电费缴费信息,在征信信息采集上体现出的审慎态度,值得其他系统、地方开展征信信息采集工作所借鉴,以避免因为任性增加征信项目,导致损害公平,甚至侵犯公民权益,诱发社会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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