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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4-23
2019-04-23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深圳:出台首个企业重整案件指引

作者: 【记者胡嘉莉深圳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65
    先行先试的深圳,改革力度升级。据悉,深圳将率先在全国推动困难企业重整再生。这是因为,深圳将积极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需求,着眼优化营商环境,并推动困境企业重整再生,解决企业债务危机为困境中的企业带来曙光。深圳此举,在全国率先推出将产生积极而又深远的意义。
    近日,深圳破产法庭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向社会公开发布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据悉,这是全国首个专门针对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规程。
    据了解,重整是企业破产法规定的一个重要程序,对于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有着重要而特殊的作用。与重整在实践中面临的旺盛需求相比,我国对重整的法律规范供给存在不足。深圳即将出台的《指引》,是以深圳中院20多年的破产审判实践为基础,以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为中心,以解决审判实务中的难点问题为关键,以破产重整前沿理论为指导,以创新方式方法为手段,对企业重整全流程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范,为法院审判、管理人履职、社会投资主体参与重整提供了基本遵循。
    破产重整的对象应是具有重整价值和可行性的企业。《指引》按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原则,巧妙地以“内涵”加“特征”的方式对重整价值和可行性予以界定,充分考虑中央确定的产业方向和企业品牌价值,综合权衡企业现有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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