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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9 第07版: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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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发电补贴新政降低政策风险 |
民营光伏开发企业流动性将得到改善 |
作者:
■本报记者朱永康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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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可再生能源行业从主要依赖政府补贴转变到市场化运营模式这一阶段,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的《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有助于降低可再生能源行业的政策风险。 对于风能和光伏企业在2019年补贴资金减少的背景下怎样争取新项目,国家能源局在上述发文中作出了解释。虽然可再生能源行业注定将实现平价并增强与煤电竞争的优势,但挑战依然存在。 标普全球评级信用分析师吕岚表示:“能源局对风电和光伏发电新项目的补贴问题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将有助于推动财政部着手解决存量光伏项目的补贴拖欠问题。”对于债务负担沉重的民营光伏开发企业而言,早日解决补贴拖欠,改善流动性是非常重要的信用影响因素。 自2018年5月31日,政府意外下调补贴标准和暂停光伏项目核准以来,可再生能源行业一直处于波动之中。虽然2019年4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新政还是征求意见稿,但标普分析师认为已近终稿,并将引导2019年的项目审批。 预计在技术进步带来的光伏设备成本下降,以及不断降低补贴的政策推动下,中国大部分地区可能在2020年实现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平价上网。到2022年左右,地面光伏电站也可能实现平价上网。 吕岚认为:“国有可再生能源开发企业将更具优势来应对可再生能源即将到来的平价上网和竞争加剧。”这得益于国企强大的融资能力和他们扩大可再生能源组合的战略目标,在回报率下降的情况下这类企业仍愿意投资新项目。 无补贴项目优先上网 由于部分地区燃煤发电的上网电价仍低于风电和光伏,因此中国还将继续补贴部分可再生能源项目。但无补贴项目将获得优先消纳,有益于提高该类项目的设备利用小时和发电量。此外,只有在第一批无补贴项目获批后,能源局才会开始组织有补贴项目的竞争配置。 如已核准的存量项目自愿放弃补贴而转为平价上网项目,将享受最优先的消纳级别,因此不受电量风险的影响。这包括已经运营但尚未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的项目。 在保证得到地方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消纳,以及符合国家能源局的可再生能源规划的基础上,省级政府负责在2019年4月25日之前报送无补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我们预计2019年光伏发电和风电上网标杆电价将在五月底前公布。 竞争性配置将减少新增补贴 据了解,国家能源局在既定的补贴限额内,运用市场原则对光伏补贴项目进行竞争性配置,这将避免由于可再生能源基金的不足产生对新项目的补贴拖欠。 国家能源局明确了2019年的光伏补贴限额为人民币30亿元,其中22.5亿元将用于地面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等项目。剩下的7.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 “我们估算政府需向2018年获批的光伏项目支付约150亿元的补贴,相比而言,2019年对新增项目的补贴将大幅减少到30亿元,”吕岚表示。 根据新政,部分抢在2019年实施竞争性配置之前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可能会被取消。对于已核准但无法按期完工的陆上风电项目,国家能源局也可能撤回其补贴额度。企业拖延此类项目的建设主要是希望获益于不断下降的建设成本,从而提高投资收益。 新增风电项目的配置将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而非国家能源局组织进行,并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决定。但是对于风电总装机已经超过能源局设定的“十三五”规划目标的省份,他们将无法获批新增补贴项目,比如甘肃、新疆、宁夏和部分其他省份。 新政也对海上风电项目加强了规管。2018年,出于对2019年中央政府将削减海上风电补贴的预期,部分沿海省份抢先核准了大量新增项目。在广东省,2018年获批的海上风电项目总装机达25吉瓦。在新政下,对于未经竞争配置而获得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如果尚未开工,也须参加竞争配置并通过竞争确定上网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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