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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3 第08版: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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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天眼”贵州政策再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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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经过修订的《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正式施行。新的《保护办法》规定,FAST电磁波宁静区核心区内禁止擅自携带手机、数码相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对讲机、无人机等无线电发射设备或者产生电磁辐射的电子产品。办法还进一步调整了行政处罚内容与标准,最高处罚上限由5000元提高到20万元。同时增加了携带电子产品进入核心区、擅自建设运行辐射电磁波设施的罚则,设置处罚额度从1000元至3万元不等。(兴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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