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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7 第05版: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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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集”启动赴美IPO |
社交电商转型会员电商是未来趋势 |
作者:
■本报记者文雪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3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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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内社交电商平台“云集”正式向美国SEC提交了上市招股书。云集的主承销商为摩根士丹利、瑞士信贷、摩根大通、中金。云集称,此次启动IPO标志其将成为中国会员电商赴美第一股。这也是继去年拼多多IPO和“万色城”去年12月在港交所递交上市招股书后第三家启动IPO的社交电商平台。 社交电商近年来大爆发。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即将发布的《2018年中国移动社交电商发展报告》数据显示,社交电商蓬勃发展并连续多年保持着较高增长速度。2017年社交电商行业市场规模达到6835.8亿元,同比增长88.84%。2014-2017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90%以上。2018年中国社交电商市场规模达到11397.78亿元,较2017年增长66.73%。 云集于2015年5月正式上线。据招股书介绍,云集是一家由社交驱动的精品会员电商,为会员提供美妆个护、手机数码、母婴玩具、水果生鲜等全品类精选商品,致力于通过“精选”供应链策略以及极具社交属性的“爆款”营销策略,聚焦商品的极致性价比,帮助亿万消费者以“批发价”买到全球好货。 2016年12月,云集宣布完成2.28亿元A轮融资。据悉,该轮融资由凯欣资本领投,钟鼎创投跟投,泰合资本担任独家财务顾问。 2017年双十一期间,云集6天交易总额突破10亿元,11日当天销售额超2.8亿元。2017年,云集交易额近100亿元,已在北京、武汉、无锡、杭州、广州等地建立了近30个自营仓。 2018年4月23日,云集完成B轮融资1.2亿美金,该轮融资由鼎晖投资领投,华兴新经济基金等继续跟投。2018年10月,云集创始人兼CEO肖尚略发表内部信,表示云集正面临从社交电商向会员电商转型的时期。 自2015年5月上线以来,云集始终保持着高速增长。招股书显示以下运营与财务数据: 云集2016-2018年的成交总额(GMV)分别为18亿元、96亿元和227亿元。相比2017年,其2018年的GMV同比增速高达136.46%。云集的2016-2018年总营收分别为12.84亿元、64.44亿元和130.15亿元(约合18.92亿美元),即2017年营收较上一年增长400.1%,2018年营收较2017年增长101.9%。 云集的2016-2018年总订单量分别达到了1350万、7580万和1.53亿。 云集平台买家数量(即下单购买过产品的用户)2016-2018年的数据分别为250万、1690万与2320万。云集的2016-2018年总经营成本和支出分别为13.31亿元、65.58亿元和131.14亿元(约合19.07亿美元);云集的2016-2018年经营亏损分别为4705万元、1.14亿元和9940万元(约合1445万美元);云集的2016-2018年净亏损分别为2466.8万元、1.05亿元和5632.6万元(约合819.2万美元),即2018年净亏损较上一年减少了46.7%。 此前,云集曾被疑传销,后逐渐转型为会员制电商。云集本次赴美上市的融资资金将主要用于拓展公司业务运营、建设技术基础设施,以及提升平台的服务能力。 针对云集此次启动IPO,国内知名电商智库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进行了解读。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云集从社交电商转型会员电商前景可期。 他表示,近几年是“无社交不电商”的时代,社交电商赛道越发拥挤。云集要去开辟新战场,而方法就是占领用户心智,在这方面,云集不应该是“社交电商”的存在,那只是达成商业模式的方式和手段,站在用户角度,会员电商才是云集的本来面目和竞争优势。不可否认,社交电商将成为下一个重要的网络零售增长点。 此外,行业定义的偏差,让很多社交电商缺乏明确的发展方向。事实上,社交电商是个伪概念。不论是哪一种消费形态,消费行为本身就无法离开“社交”,拼多多CEO黄铮也曾经提到过“伪社交电商”的概念。因此,很多社交电商平台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战略发展方向。 最主要的是重社交,轻产品,捡起芝麻丢了西瓜。社交电商虽然仍是消费行为,但冠以社交之名,不仅让消费本身属性发生了改变,平台的品控能力也被稀释了。因为强调“社交”、强调“内容”,社交电商平台反而逐渐丢失“电商”的根基,忘了消费者的核心诉求仍然是产品。 曹磊认为,云集显然吸取了前车之鉴,踩下了急刹车,在筹备上市的过程中先进入了转型期。云集正面临从社交电商向会员电商转型的时期,也将是未来“社交电商”的主流形态。 微商基因面临监管风险 此次云集启动赴美IPO,可以看出,不只是在年龄和上市进程,云集在多个方面都与拼多多有着惊人的相似。首先是在各自垂直的领域里,都扮演着“先行者”的角色。既然是“先行者”,必然会面对更多未知。因此,与拼多多相同,云集的上市之路也充满了各种质疑和不看好。 曹磊指出,此前云集被工商监管部门认定传销并处罚千万元处罚,此后也展开了经营模式调整,就地推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了整改,但摆在云集面前的问题是,其核心模式难以绕开“三级分销”:经理、主管、店主三个新的层级,经理依旧从主管和店主这些“下线”的缴费中抽成,主管则向店主抽成。因此,云集采用的分销模式已经成为许多电商的“标配”。此外,从目前来看,云集目前的层级应该没有超过三级,不太会涉嫌传销。 整改后的云集模式与此前罚款的行为要一分为二地看待,说到底社交电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发展出来的新经济形态,目前电商80%的份额都在移动端,围绕新经济的平台创新是值得鼓励的,但同时任何商业创新都不得逾越法律法规的红线。 根深蒂固的微商基因使得云集时常面临不确定的监管风险,此前近千万元的罚单已是血的教训。但云集依然无法保证微商团队的种种“越界”举措何时会将自己拉入传销、虚假宣传的泥潭。 社交零售平台旧有的商业模式,面临着被推倒重来的境遇。此时在争议与观望声中谋求上市的云集,还能否顺利IPO,给国内社交电商行业重振信心,还需拭目以待。 单一价格优势已满足不了消费者需求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姚建芳认为,单一的价格优势已满足不了消费者的需求。 根据《2018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发布的“2018年全国零售电商TOP30消费评级榜”显示,2018年依据云集平台的反馈率、受理时效性、用户反馈满意度得出的综合指数为0.833,位列榜单第十一位,虽获“建议下单”评级,但排名低于淘集集、拼多多等社交电商同行。 另据“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接到的用户关于云集的消费海量投诉案例显示,云集用户主要投诉的问题为,发货慢、货不对板、商品质量问题多、退换货难以及售假和霸王条款。 姚建芳进而指出,由于社交电商卖家多、商品品类多、渠道来源繁杂,尤其是个人卖家的商品质量管控较难,容易出现产品质量和服务参差不齐的现象。这就需要平台方加强在商品和服务上的监管。目前,网络消费用户越来越追求网购的“性价比”,单一的价格优势已经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社交电商只有在重视质量的前提下拥有价格优势,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立足之本。 社交电商长久发展根源仍在盈利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亿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认为,如何实现盈利是社交电商未来长久发展的根源。 云集的上市实际上在走拼多多曾走过的路,和拼多多曾经面临的问题相近。 第一,是大家关注和争议的云集是否涉嫌传销的问题。如何鉴定经营模式本身存在的法律上和政策上的风险,如何真正切割开传销的嫌疑,这是云集一直要面对的,不仅是对用户对监管,也是即将上市后要对股东和股民交代的。 第二,云集的难点和拼多多一样,是用户增长的瓶颈。云集的用户到达量级之后如何保持这种快速增长?也是其社交电商模式未来最大的痛点。 第三,从模式角度来说,不论是类传销模式或加用户疯狂增长模式,最终还是盈利模式怎么样。从拼多多的财报来看盈利还是比较遥远,如何真正实现盈利,才是社交电商行业本身未来能长久发展的根源。 第四,希望社交电商在上市的同时,在其合法合规和未来发展上能有所创新,真正对国家产业升级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而不仅仅是所谓模式创新。更不仅仅是通过这种类传销和在合法合规边缘发展的方式。希望云集能真正在国际的舞台上做成国际化企业,这才是我们国家所需要的。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伟律师则认为,云集上市对S2B2C模式的社交电商企业有标杆意义。在过去一段时间内,这种分销模式受益于中国庞大的整体网民数量和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带来的红利,因其“货找人”的逻辑相较于传统的电商更具有裂变性,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迅速发展。 但在裂变发展的过程中,云集也走了不少弯路,交了不少学费,包括受到过行政处罚。云集也是在做了不少的探索后,才定位到现在会员电商的模式,并努力地向美国的Costco和亚马逊的Prime靠拢。 同样的,我国对于社交电商的监管也是处在一个尺度探索的过程中,但随着《电子商务法》、《社交电商经营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相继出台或进入审核阶段,整个行业肯定会向更加良好有序的状态发展。黄伟认为,在2016年11月29日颁布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社交电商这种营销新模式也得到了国家层面的肯定。对于整个社交电商的未来是非常看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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