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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3-13
2019-03-13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惠州中院高效审结十几年民企难案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701
    2019年春节前夕,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短短一周内,将一宗纠缠了十几年的民企经济案件公正、快速审结,使一千多万元资金物归原主,让正义得到伸张,农民工得到工资,欢天喜地回家过年。
    这宗经济纠纷案发生于2007年,因创富公司不服一、二审判决,向最高法院提起再审申请,最高法院于2012年发回广东省院重审,于2014年广东省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判令富星因违约,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创富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但是,政府应支付给创富公司的1300多万元征收企业土地的补偿款,却一直被富星公司诉前查封,虽经多年索要,均被以种种理由拒绝,为此创富公司蒙受了巨大损失,经营陷入困境。2019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要支付、工程款要支付、供货商的货款都要支付,辛辛苦苦一年的农民工们,也眼巴巴地盼望领到工钱回家团圆,而这笔款项,却依然不能返还。创富公司董事长胡先生急得团团转,带着一丝希望,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腊月二十二,直接找到惠州中院相关领导,反映情况,述说诉求。
    了解到这宗纠纷的来龙去脉,惠州中院领导当即要求主审法官尽快办理。主审法官受命后,马不停蹄地查阅卷宗,核对法律文书,还与惠东县人民政府、惠东县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等部门紧密联系、协调,借助当地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快办”机制和平台及各部门配合下,主审法官于腊月二十七当日,连中午两小时的休息时间都利用起来,二次往返惠东与有关协商。腊月二十八,就让一千多万元,回到了胡先生企业的账上。全额领到工资的农民工们,激动得热泪盈眶。一位四十多岁的外省农民工拿着工资,当场就与家人视频,流着眼泪告诉儿女:“快看!爸爸能让你们穿新衣,买新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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