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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3-13
2019-03-13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司法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工商联界别委员热议“两高”工作报告

作者: ■本报记者席昱梅童芬芬 曹婧逸朱晓萌张文燕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375

    3月12日下午,全国政协工商联界别委员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两份工作报告(以下简称“两高”工作报告)进行了小组讨论。参加讨论的委员们认为,“两高”工作报告以司法为民为主线,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让民营企业有着极高的“获得感”。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工商联主席、富通集团董事局主席王建沂说,“两高”工作报告客观公正、部署任务措施有力,充分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是两个“质量高、分量重”的好报告。
    全国政协常委、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南存辉表示:“‘两高’工作报告总结剖析问题切中要害,部署任务精准有力,回应了人民群众关切,充分体现了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是一份凸显法治精神、饱含为民情怀的好报告。”
    “特别是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法律专业出身的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工商联主席李汉宇,对司法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满足人民司法需求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
    “‘两高’工作报告中涉及到民营企业的段落是最长的,语句也是最长的,列举民营经济的案例也是最多的。特别务实,对民营企业尤为重要,为民营企业营造了公平的营商环境。”全国政协委员、月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丁佐宏表示,希望今后在促落实、见实效上下功夫,切实防止“灯下黑”。
    “两高”工作报告获得了委员们的点赞,但在后续工作中能否有效地落地是委员们最为关注的问题。
    对此,南存辉认为,“两高”为民企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应注意容错纠错,更重要的是“防错”。他建议,要建立健全与民营企业相关的法规体系,尽快起草涉及刑事、民事交叉的司法解释,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要建立完善各级司法机关与工商联、商会组织、企业的经常性沟通联络机制,发挥商会调解优势,促进诉调对接,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为了让民营企业家知法、懂法、守法,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工商联主席刘劲松建议,应该多公布一些经典案例,特别是涉及民营企业的。
    “司法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产权的一系列讲话精神,为企业家安心创业,用心经营、专心创新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李汉宇表示,在司法监督方面,检查机关也做了许多初创性、非常有价值的工作。去年一年,“法律三进”和“两长座谈会”的推动作用很大,一些维权案件得到很好的纠正。“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对司法程序的监督,让司法程序更加公开、更加透明。同时,要更多的向社会展示具有典型性的案件,让社会相信正义从不缺席。”
    委员们一致认为,法律在维护经济平稳发展方面,作用非常突出。全国政协委员、陕西艾尔肤组织工程公司董事局主席杨正国表示,迫切希望解决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引导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让民营企业有获得感,保证民营经济更好的发展。
    王建沂则建议,完善和修订《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和出台《对外投资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新时代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促进“两个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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