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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3-04
2019-03-04 第05版:五版 【字体】大 |默认 |
云南省工商联:

合力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 【记者马蕊昆明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935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工商联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合力,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云南省工商联召开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会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认“云南省总商会民商事调解中心”成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并举行揭牌仪式。张金炉等15名特邀调解员均为民营企业家、商会人士以及省工商联工作人员,聘期为两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建军出席座谈指出,云南省法院将从站位上再提高、履职上再强化、机制上再健全等三方面,努力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下一步,云南省法院还将进一步推动云南省纠纷多元化解方式的丰富和完善,构建起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为民营经济主体解决纠纷提供更多便利、快速、低成本的化解渠道。不断完善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督察机制,将开展专项督察、检查作为确保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得到有效落实的重要保障,确保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云南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喻顶成充分肯定了云南法院长期以来通过司法服务保障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所做的积极努力。他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系统坚持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内容,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如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工商联合编的《云南省民营企业典型案例汇编》,出台的《关于开展诉调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依法保护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适应经济新常态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去年还发布了保护民营企业产权的十大案例等,都收到了较好效果,彰显出法院系统始终是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和坚强支撑。
    喻顶成指出,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下一步将加强各级工商联与三级法院的常态化联络机制,进一步提升云南省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水平、健全完善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形成具有云南特色的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制度体系。
    座谈会上,云南南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安康等6位与会民营企业家代表还进行了交流发言,认为云南法院与工商联的合力助推,必将切实维护和谐稳定发展的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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