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2-19
2019-02-19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江苏出台民企创新发展11条

作者: 【记者庄道秋18日南京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43
    日前,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与江苏省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江苏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提出11条重点任务:打造创新型企业梯队;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实施科技项目;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建设创新创业载体服务民营小微企业发展;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育激励;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各项政策;完善科技金融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军民协同创新;推动民营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深化产学研合作;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记者注意到,为保障《意见》的贯彻落实,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和省工商联将首先加强服务指导。加强沟通协调,实行部门联动,共同加强对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工作指导。加强对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增强民营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增强政策获得感;加强对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服务,搭建成果展示、产学研合作等创新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培训及项目人才推荐、评选等工作。
    其次,开展评价和总结宣传。适时开展百强创新型企业评选工作,及时总结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新典型、新模式和新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成功经验和突出成果的宣传推广,树立标杆、形成标志,强化评价导向作用,引导全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