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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5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82
    【本报综合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
    《意见》指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及各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出台措施,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取得一定成效,但部分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意见》强调,要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升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融资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破解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等问题;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着力疏通民营企业融资堵点;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纾困,着力化解流动性风险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通过综合施策,实现各类所有制企业在融资方面得到平等待遇,确保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得到切实改善,融资规模稳步扩大,融资效率明显提升,融资成本逐步下降并稳定在合理水平,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相关报道见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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