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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1-30
2019-01-30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延伸阅读 全球中概股发展相关政策分析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767
    伴随着近年来全球范围内移动互联网的兴起和迅速发展壮大,以及国内对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事业的支持政策,国内诞生出一批以移动互联和数据挖掘为主要特征,在消费、
    生活、文娱等相关行业拓展业务的“新经济”主体,并在国内外创业资本的支持下迅速成长壮大,产生了一创新科技企业和“独角兽”企业。2018年开始,我国A股市场以及纽交所和港交所纷纷推出新的金融产品或者修改上市规则,以吸引此类创新科技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前往上市。
    美股市场:允许尚未IPO情况下符合条件的私人企业“直接上市”
    2018年2月2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了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提议,在企业未进行首次公开发行(IPO)的情况下允许符合条件的私人企业使用“直接上市”(Direct ListingOffering,DLO)方式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提是能够证明其公开持有股份的市值至少为2.5亿美元(基于独立第三方估值)。相较于传统的IPO上市方式,直接上市对于不需要筹集公共资本但希望为现有股东提供更多流动性的企业而言可能是更具吸引力的选择。
    港股市场:开放“同股不同权”结构企业以及未盈利生物科技企业赴港上市
    2018年4月24日,港交所也正式公布《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修订咨询总结,此举意味着新政正式落地。港交所将允许“同股不同权”结构的公司以及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对于企业发展依赖股权融资但公司核心竞争力由管理层/CEO掌控的互联网、科技行业,这一修订制度的发布有助于企业在战略掌控和融资发展的博弈中找到最优折中方案;对研发周期较长的生物科技类企业,制度也提供了可持续的成长资本来源。港交所的上市规则修订体现了其对于“新经济”的开放态度,并直接为后续小米和美团点评的挂牌上市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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