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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1-30
2019-01-30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重庆法院为民企挽回经济损失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06
    记者29日从正在召开的重庆两会上获悉,重庆法院去年共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128625件,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亿元。
    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重庆法院构建了包含商事案件诉调对接、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督查等机制在内的“1+X”民营经济司法保护体系。今年1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还首次发布《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详细列出10个方面53个具体法律风险点,为民营企业送上“温馨提示”。
    在审理重庆融豪公司合同纠纷案中,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被告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以政策变化为由,要求解除土地整理项目投资协议的理由不能成立,判决该区政府继续履行与融豪公司的相关协议,有效维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今年,我们将继续加大保护民营经济的力度,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妥善审理消费、投资、贸易等纠纷,发挥司法在增强消费活力和激发市场动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临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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