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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1 第05版: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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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混改 辽宁省工商联建议进一步放宽民企市场准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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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凯煜记者程景亮孙智沈阳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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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民营企业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面临的市场准入“明松暗紧”、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等问题,日前,辽宁省工商联在政协辽宁省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案建议,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放宽民营资本进入条件和合法权益的保护、清晰界定政企关系,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 近年来,辽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发展混合所有制,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在调研中,辽宁省工商联发现,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发展,依然面对着市场准入“明松暗紧”、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混改后民企“话语权”较少等问题。 据此,辽宁省工商联建议政府列出相关清单,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放开可供民资进入的行业领域,保证各种所有制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发展环境。 辽宁省工商联同时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民营资本进入国有企业的产权和应有的经营决策权。建立健全和完善规范多层次的股权和产权交易市场,完善民营资本自由进入和退出机制;尽快制定和完善有关民营企业投资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处理民营企业投资权益纠纷的诉讼和监督机制。 此外,辽宁省工商联还建议做好国有资本管理的去行政化,减少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取消国企管理者的行政级别,建立符合市场化要求的职业经理人队伍。进一步完善现代产权制度、企业制度,坚持市场化法人治理结构,设立多席独立董事席位,保证董事会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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