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1-14
2019-01-14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河南国资基金不得控股帮扶企业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50
    河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要求国资平台成立3支民营上市公司发展支持基金,并原则上不得控股帮扶企业,不改变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
    意见要求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中原资产管理公司和河南资产管理公司3家省级国资平台要分别设立民营上市公司发展支持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依法合规、一企一策原则,以股权或债权方式支持发展前景良好的民营上市公司围绕主业并购重组、做优做强,原则上不控股帮扶企业,不改变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同时,意见要求,河南各市、县也要在对困难企业进行精准甄别界定的基础上,统筹采取设立帮扶基金、引进战略投资、协调新增融资、降低融资成本等措施,对关键重点民营企业进行必要的财务救助,帮助企业脱危解困。
    此外,在统筹全省金融帮扶信贷资源“开源”方面,意见要求在不良贷款率较高的省辖市组织开展不良贷款清收盘活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力争全年为金融机构盘活、化解不良资产500亿元以上。(李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