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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1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吴敬琏的建议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621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为建设现代产权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法人和自然人财产权利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行动纲领。著名经济学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指出,为了把《意见》落到实处,需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做好以下几件事:
    第一,开展全民性的学习运动。我国历史上缺乏法治传统。人民大众特别是部分领导干部缺乏法治观念常常对建设法治国家形成障碍。因此,应当利用贯彻执行《意见》的机会,在全体人民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开展一次普法学习和教育运动,形成尊重法律、捍卫法律、抵制一切违反法治和破坏产权行为的全民共识。
    第二,根据《意见》要求完善有关的法律制度。在改革开放以前崇尚“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思想的影响下,我国的法律制度是极不完备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律制度逐渐完备起来。但是直到现在,与现代法治观念和现代产权制度不相吻合的地方还是所在多有,亟须加以完善。有了比较完备的法律,还需要制定法律的实施细则和执法活动的种种规程。
    第三,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各级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守信践诺,在产权保护上起模范作用。保护产权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内容。但从实践来看,一些党政机关在保护产权的作用发挥上还很不够,甚至存在由于政府自身的不当行为造成企业和公民财产权受到侵害的现象。保护产权,政府必须带头做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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