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9-01-10 第04版:四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上海健全法律服务行业退出机制 |
|
|
|
|
|
|
上海市司法局日前出台《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依职权注销行政许可证件工作细则》,明确了上海法律服务行业应当依职权注销行政许可证件的具体情形和具体操作流程。 据悉,行政许可证件持有机构或个人发生依法终止、自行歇业、被依法吊证等情形后,不主动申请注销的情况在法律服务行业比较普遍。而法律对依职权注销具体程序并未作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因此极少启动依职权注销程序。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持证情况混乱,进而影响市场秩序。 上海市司法局出台该份文件,目的就在于健全法律服务行业退出机制,依法及时注销不合法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促进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文件规定的依职权注销具体操作流程包括启动、催告、审查、陈述申辩、作出决定、证书处理和公告等环节,突出了依职权注销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下一步,上海市司法局将与其他政府部门密切配合,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共同探索建立法律服务行业监管的长效机制。(黄安琪)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