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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0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天津落实市场准入“非禁即入”

作者: 【记者高鹏天津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635
    天津市年初重磅推出的《促进民营经济“19条”政策》,明确落实市场准入领域“非禁即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和天津市司法局分别就落实该项政策制定出了具体举措落实。
    民营经济“19条”明确,实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政策执行上一视同仁,不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每年推出一批高质量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和违反产权保护制度的规范性文件。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依法依规限期解决。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建立台账、限时清零,严重拖欠的列入失信“黑名单”。
    针对实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日前公布的配套细则明确,去年底国家已公布了新版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将推动各部门做好地方性法规的修订、调整工作。针对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每年推出一批高质量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针对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依法依规限期解决。
    天津市司法局制定出台的配套细则明确,加大法治审查力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和违反产权保护制度的规范性文件,对有关部门提出的修改或废止建议进行法律审核,将落实民营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地位和与其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作为审核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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