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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7 第02版: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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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鼓励金融机构集聚落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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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近日出台《济南市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推出多条“真金白银”的扶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集聚落户发展,其中最高补助1.2亿元。 济南市明确规定,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按其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根据政策,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一级分公司、区域金融总部机构以及法人金融机构的职能总部、运营总部、后台服务中心等,给予一次性补助。 济南市还提出,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法人金融机构一级分公司、区域金融总部机构、外资银行办事处以及法人金融机构的职能总部、运营总部、后台服务中心等自建或购买办公用房的,按建房核算成本或购房合同价格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1000万元;租赁办公用房的,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助,累计补助额最高500万元。(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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