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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1-04
2019-01-04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黑龙江企业申请“冠省名”条件放宽

作者: 【记者刘洁蒋承志哈尔滨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95
    近日,黑龙江省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再出新举措,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冠黑龙江省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各市(地)、县(区)级市场监管和工商部门可直接受理并核准冠省名企业名称。
    据介绍,暂行办法实施后,省、市、县各级企业名称库全部向社会公众开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实行网上申请、网上核准、审核结果网上反馈的全程电子化办理,在此基础上,将冠省名企业名称核准权由省局直接下放到各级登记机关。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指出,企业名称既是一种无形资产,也承载了企业的商誉和信用。商事制度改革以来,企业做大做强的意愿强烈,黑龙江省企业冠省名的需求日益增加。据统计,2016年全省冠省名企业名称的申报量为1.6万个,2017年为1.8万个,截至2018年11月底,冠省名企业名称的申报量已达2.3万个。冠省名企业名称核准权下放,不仅实现了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在同一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冠省名的申请条件也进一步放宽,各类市场主体均可根据需要申请冠省名。平等使用名称资源,体现了对各种类型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和公平竞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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