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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1-03
2019-01-03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辽宁发布民间投资16条

为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添柴加薪

作者: 【记者程景亮孙智沈阳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50
    日前,辽宁发布《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围绕促落实、去门槛、降成本、强服务等方面,提出16条具体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提出,进一步精简合并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不得擅自增加审批环节,进一步规范和简化民间投资项目核准程序,加快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办理进度,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开展多元化农业投资,禁止排斥、限制或歧视民间资本的行为,支持民间资本股权占比高的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引导民间资本采取多种PPP运作方式,规范有序盘活存量资产。
    在推动降低民营企业运营成本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继续实行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政策,落实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推动各地出台或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和配套措施。综合施策降低民营企业用能用地成本。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收费,降低贷款中间环节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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